Re: [爆卦] 劳动部转弯了

楼主: cerberi (cerberi)   2017-03-17 07:54:57
劳基法这法条当初建立的用意在于
保护劳工
这点大家应该都同意
是为劳工就算在休息日仅出来加班一小时
仍可以收到四小时的加班费
老板需要付出超过一般行情
以遏止休息日加班的需要
而如何决定加班
雇主有使劳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之必要者,
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
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得将工作时间延长之
在实际上如果发生争议, 需要劳检
那争议的重点就只有一个
工会同意和劳资会议同意的加班时间是多少小时
不知道大家加班前有没有正式会议纪录
如果有, 记明同意加班一小时
那劳工可以拿到四小时的加班费
但据我所知周边各行各业的朋友
加班前并没有这种正式会议记录
劳检员要如何判断是老板私吞加班费
还是劳工恶意诈欺老板, 同意四小时却只来一小时又不请假
很困难!
法定出来却执行上有困难, 这就是问题
当初订劳基法后, 规定第一季先宣导,第二季辅导
第三季才开始实施
我个人觉得半年的期限, 也有点困难
无奈这就是硬要修法的结果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3-17 07:58:00
唉唉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3-17 07:58:00
请假就叫诈领
作者: tiawiare (夏天与甲虫)   2017-03-17 07:59:00
民进党最挺劳工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3-17 08:03:00
劳工跟老板互不相信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17 08:05:00
这个搞到后来 最后关键就是劳方资方谁负举证责任了而劳检员对于这块 真不知道怎样判断 如何说人诈欺阿
作者: ARTORIA   2017-03-17 08:08:00
自己订的 然后说劳工诈骗
作者: minejel (梦幻泡影)   2017-03-17 08:09:00
所以现在再补救开后门了阿
作者: pilifonbao (台湾独立)   2017-03-17 08:10:00
资 进 党 就 是 垃 圾 。
作者: hipmyhop (黑我帕)   2017-03-17 08:13:00
没有智慧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7-03-17 08:20:00
劳团会无视劳工会诈领加班费
作者: LikeaG6 (东方联盟)   2017-03-17 08:24:00
硬砍七天假的报应 资金党活该
作者: amovie ( )   2017-03-17 08:24:00
结果KMT说一例一休造成劳工假太多过太爽 要求劳工过劳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7-03-17 08:52:00
我想劳工不会无聊诈欺。这几百块。而老板肯不肯照实给才大问题就算劳工敢坑。老板也不是傻资。这种人你会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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