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挂乃至很多人对台湾法律和司法认为该改革也提出很多意见。
例如严刑竣法、包青天式3位一体(检察官、法官、律师)的纠问制、快速审判、司法官审查小组审查没通过退场、老人才能当司法官、民选司法官、陪审制、更多的死刑。
为什么不要让这些人的意见整合找个县市试办5年,不要说达到更好的要求只要比现行司法体系还遭这些人全部处罚,冤狱和误杀比例高过现在的体系也由这些人赔偿不够赔后代跟着赔、多出来的成本这些人负担。
最后一段对比他们说的法官判决要负责当然他们改革出问题也要负责。
这样子好不好,成功失败一番俩瞪眼不用争,成功就全国推行失败就是这些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