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Part-time最低薪资为133/hr
但,工作的种类非常多,性质也相差甚远
以我来说,曾经做过“牛排店” “彩券行”
(1) 牛排店 : 客人多、油烟密布、较易受伤(烫伤割伤)、需要动作快、压力大、时薪:最
(2) 彩券行 : 客人量固定、环境正常、工作较无风险、动作流畅但不需太快,压力小、时
假设,同一个时空下,以上述的工作内容、环境来说,彩券行相较于牛排店轻松许多,压力
但,事实上这两种工作的工读生领的却是同样的薪水,十分不合理
不用说超商店员的“超人”工作,更应该要给高于133的薪资
最低时薪133,真的该这样订吗?真平等还是假平等?
有没有哪些工作其实也应该得到更高的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