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冲击大?谢创智:若原就守法 不会有冲击
联合新闻网 2017/03/16 06:31(2小时前)
一例一休执行面对各方挑战,全产总顾问谢创智表示,一例一休让劳工周休二日,绝对是
进步修法,台湾已经落后国际劳工公约80年以上。他认为,目前问题在于以前雇主违反劳
基法情事严重,加上很多管理顾问公司发国难财,渲染修法严重性,放大后遗症,教雇主
钻法律漏洞,造成雇主恐慌,“只要雇主以前就守法,根本不存在新冲击”。
谢创智说,国际劳工公约1935年就明订每周工时40小时,台湾劳工慢了80年以上才享有周
休二日,但因为无法一步到位,还保留“一休”,已经预留过度阶段的弹性,未来只需要
让企业调适面对,不应该被枝节问题所困。何况劳基法很早就针对服务业兴起增订二周、
四周及八周变形,雇主无论是加班或是人力调整,都有很大弹性;且劳工每周例假不一定
是周六、日,可以随时调整,雇主只需要调整人力排班即可。
他说,很多顾问管理公司为了赚钱,渲染一例一休可怕性,放大政府未来劳检强度,让资
方误以为修法改很多,雇主之间口耳相传也会形成恐慌,加上很多人资部门以前就不会教
雇主守法,才会造成大家对一例一休误解。
他举老板发Line要给加班费为例,这是极端案例,雇主不需要拿这个案例吓自己,劳动部
也很早就订定指引。如果主管只是以line通知或讨论事情,没有要劳工交报告,那有加班
费的问题? 反之,若要员工赶报告,为何不应给加班费?
谢创智表示,雇主只要真正了解修法内容,不要产生误解,新增冲击根本不存在。例如休
息日加班费加成,以往很多企业休息日加班就给二倍,此次只是多给1/3或2/3,就是希望
以价制量,除非要回到以往过劳时代,否则修法对劳工是有利的。
谢创智说,劳基法开宗明义是确保经济发展,将劳资权利义务规定清楚,降低雇主不确定
风险,雇主不需要当成压力或阻力。一例一休修法虽然争议不休,但最大好处是让劳工与
雇主都注意劳基法,因为目前的问题正是来自雇主长期不重视劳基法。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74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