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叶庆元 颠倒是非-马起诉案初步法律见解

楼主: lolivo (丐幫幫主)   2017-03-15 19:49:00
FB卦点说明:(正体中文 20 个字)
资深律师叶庆元对于马英九被起诉案相当不以为然,除觉得柯建铭的说法是颠倒是非之外
,也提出自己对于马被起诉案的初步见解,以下为叶庆元律师的法律解析。。。
起诉书第四点实在有点神扯。。。
FB连结: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83228901726064&id=1089880044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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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内容:
【初步见解】
1. “侦查不公开”,是指行使侦查权的检警调不对外界公开,以免影响审判公正。检察
总长行使的犯罪调查以及追诉权是行政权的一环,不论向总统或行政院院长报告,都不应
构成泄密。
2. 进而言之,纵认检察总长向总统报告就构成泄密,此一“秘密”在检察总长报告之后
,即已丧失其机密性
3. 台北地检署引用一个最高法院的秘密判决,主张秘密在泄漏后广为人知前,得知机密
之人仍有保密义务。此一判决因为一般人均无从得知,所以不得以此扩张机密的范围,并
指谪马总统违反保密义务。
4. 台北地检署的起诉书中,直指马总统系基于政治斗争目的,“为图撤销王金平党籍使
其丧失立法院院长职位”,而为相关行为,但是起诉书并未检附相关证据证明此一意图,
并不妥当。
5. 立法院院长涉及向法务部部长以及高检署检察长,为反对党之党鞭进行司法关说,影
响国家政局甚巨,总统找行政院院长以及总统府副秘书长,针对王金平涉及司法关说之事
宜进行讨论显非“无故”,台北地检署的法律见解有误。
作者: DASHOCK   2017-03-15 19:49:00
说的好 GOOGLE克星!!!
作者: rabbit83035 (远野妖怪前线)   2017-03-15 19:50:00
也就是说 秘密在被说出去之后就不是秘密囉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15 19:52:00
法律界糗爷来啦 之前党产脸肿消啦
作者: shauhon (万万叶)   2017-03-15 19:52:00
原来机密只要公开就不是机密了,说得也是
作者: rasputin   2017-03-15 19:52:00
滑手机的小屁孩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3-15 19:56:00
今天上夜班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3-15 19:57:00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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