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法律白话文运动 马英九教唆泄密案

楼主: TWN5566 (台湾五五六六)   2017-03-15 13:43:14
FB卦点说明:(正体中文 20 个字)
马英九被关的机率不高,退休礼遇也不会被删除
难怪他这么老神在在~~
FB连结:
https://goo.gl/AJCZBO
FB内容:
◎ 马英九被判决有罪的机会大吗
目前的事实对马英九不利,因为黄世铭在自己的案件中供述“本来没有打算
向江宜桦讲,是依照总统的指示才去讲的”,江宜桦也证称“总统曾表示会
请黄世铭向我报告案情”,因此若无其他事证可以推翻起诉事实,成立教唆
泄密的机会不小。
◎ 马英九会被关吗
可能性不高,黄世铭泄密案合并判刑1年2个月,得易科罚金42万,并无实际
坐牢;马英九纵使判决有罪,涉犯法条均最多判刑3年,因此实际判决刑度
也应该相去不远。
◎ 马英九会被羁押吗
可能性不高,因为检察官至今没有声请羁押,可能是认为不符合羁押的规定
(即有逃亡可能、或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而且是
重罪),而且柯建铭自诉的案件声请羁押也被驳回,因此声请羁押而成功的
机会不大。
◎ 马英九会跟陈水扁一样被停止卸任总统礼遇吗
不会,依照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第4条规定,卸任总统因犯罪停止卸任
礼遇,只针对触犯内乱、外患,经一审判决有罪,及贪污罪经有罪确定,会
受停止供应安全护卫。本次马英九涉犯条文为泄密、违反通保法及个资法,
与内乱、外患无关。
◎ 泄密内容
检察官侦查资料、监听取得之柯建铭与王金平等人的对话内容及柯建铭个人资料
◎ 案件重点
◆ 8月30日,马英九有没有向江宜桦、罗智强泄密?
◆ 9月4日,马英九指示黄世铭向江宜桦报告那些事情?有指示黄世铭泄漏秘密
吗?还是只是概括性叫黄世铭去讨论法务部长可能的政治责任,泄密是黄世铭
自己的选择,跟他无关?
◆ 处理法务部长的政治责任是泄漏侦查中案情及监听对话内容的正当理由吗?
◎ 检察官认定马英九行为违法的理由
检察官认为,总统属于宪法机关,在宪法及宪法增修条文所赋予的行政权限范围
内,执行职权应该符合权力分立和制衡原则,不能侵害到其他宪法机关的权力核
心、或侵害人民基本权利。包括总统调阅或取得检察机关的卷证资料。
马英九前总统因为总统职务而知悉尚未侦查终结的案件,应该对侦查案件依照
国防以外的秘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可以无故提供给他人、和对个人资料合法
利用;但依据江宜桦和罗智强的证词中,马英九有泄露侦查秘密、监察通讯得到
的秘密资料给江和罗,又将柯建铭的通话内容转述给江和罗知悉,属于利用柯的
个人资料、且无关法定职务必要范围内容及维护国家安全或增进公共利益,违反
了个人资料保护法。
立法委员应遵守立法委员行为法之规定,不得对进行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游说,
如有违反该国会伦理规范,立法院应启动纪律机制进行调查,社会舆论亦得对
涉案人士提出政治道德上之谴责。
处理柯王关说案不是总统的职权,也不是行政院长跟总统府秘书长的职权,
马英九没有理由叫江跟罗到官邸讨论案情,也没有理由指示检察总长向行政院
长报告案情。
即使要处理法务部长的政治责任,也必须以合法适当之方式为之,例如不泄漏
侦查内容、
不泄漏监听取得的资料,或等到检察官依法侦查完毕后再依据侦查结果追究
政治责任。
◎ 马英九的说法
马英九否认有拿资料给江宜桦、罗智强看,否认有转述检察官侦办内容,
8月31日当晚讨论的是“发生这种事该怎么处理法务部长的政治责任”。
马英九认为江宜桦才是黄世铭的直属长官,不应跳过行政院长就跑来找总统,
所以叫他向江宜桦报告。
本案涉及法务部部长的政治责任,有必要找行政院长、总统府秘书长讨论,也有
必要请检察总长向行政院长报告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7-03-15 13:44:00
选小罪起诉 北检不意外阿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7-03-15 13:44:00
我认为是检察长自己去跟总统泄密邀功教唆泄密必须要有先期主使举动
作者: tending (南港林威助)   2017-03-15 13:45:00
马英九笑而不答
作者: SuperUp (( ̄▽ ̄#)﹏﹏)   2017-03-15 13:47:00
这种东西需要到快一年才起诉 在乔谁当余文吗?
作者: hnyvqc (nickname)   2017-03-15 13:48:00
不用对台湾司法有太大期待 感觉就是抓小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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