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台塑采购弊案 3人判赔9746万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3-15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台塑集团总管理处前采购人员陈振伟,勾结日新贸易负责人王
蕙兰、龙德公司负责人陈帝君,以拉高报价、缩短询价日等方式,得标并赚取价差,陈振
伟5年来收取951万元回扣,一审法院依伪造文书罪判刑6年8月;台塑海运等公司提出民事
求偿,新北地院再判3人应赔偿总计9746万余元。
检调调查,陈振伟从98年起担任台塑集团总管理处采购主办,依台塑集团规定,招标案多
设网站让厂商自行询价、报价,按内规应公告28天。
判决指出,99年至103年间,陈振伟与陈帝君、王蕙兰勾结,双方合作拉高报价“灌水”
,并刻意缩短询价日数,最短只公告1天,让其他有意价标的厂商来不及参与,网站即因
询价截止而关闭,王、陈因而轻松得标。
陈振伟为了让报价合理,避免“独家”报价出现,曾拿其他公司前案报价,存盘、修改内
容后,伪造报价单“陪标”;一审法院判陈振伟6年8月徒刑,另依背信罪,判王蕙兰与陈
帝君2年与3年6个月徒刑。
刑事部分仍在高院审理中,台塑海运等公司另提民事求偿,法官判陈振伟及王蕙兰须赔偿
台塑海运等3家公司4936万余元,陈振伟与陈帝君须赔偿4810万余元,合计9746万余元;
可上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85885
5.备注:真好捞,台塑油水多多多,所以才会有人大捞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