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dampolo (adampolo)
2017-03-14 18:59:08※ 引述《winnabe (请你不要迷恋哥)》之铭言:
: 在台湾
: 不管是路边阿婆突然冲出来撞你
: 还是前方阿公突然急煞害你撞上去
: 又或是前面的阿桑不打方向灯直接乱转
: 等等等等
: 只要是出车祸最后判决几乎都是两边都有错
: 错大错小 该负部分责任
: 其原因就是有一条“应注意而未注意”的条款
: 有没有“应注意而未注意”这条款的八卦?
法律条文上的"应"和"得",意义解释和我们日常认知不同.
一般我们认为"应"是指应该,"得"是指必须.但是法律上这两个字
刚好与我们认知的完全相反.比如说"应易科罚金",和"得易科罚金".
你要相反过来看.
"应注意而未注意",不是你应该注意而没注意.法律上的解释
其实是"你必须注意而却没有注意".所以才会被罚.
阿婆一个绿灯走不完,而你一换灯马上给她撞下去,就算你是绿灯.
也叫做"应注意而未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