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过的几个主要原因不外乎
"后来被证明是冤狱跟冤死的人其实很多"
"没有人可以决定跟仲裁他人的生死"
"依照数据证明死刑的存在并不能降低犯罪率"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 或有许有人懂 可以出来分享真实数字
但是第三种说法的反对者是认为
死刑没有真正执行 或是被判死刑机率太低才没有办法吓阻犯罪
因而强调重罚以正歪风
但是这又会回到第一点 冤狱案件层出不穷
但个人认为人赃俱获无从抵赖的除了死刑还有其他用处
可以拿来当作药物人体试验的对象
这样也不错 大家说是吧?
作者:
joe50648 (汐止王力宏)
2017-03-14 16:41:00这样有人权问题吧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7-03-14 16:43:00你把人当物件本身就是反人权 法治教育不能等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3-14 16:45:00误判该改的是减少误判的原因,而不是先废死反人权当然是很不好,不过如果是觉青讲的就当做放屁就好
其实第三点正反双方研究都有所以具体上到底如何恐怕还难说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14 16:51:00台湾误判率比先进国家高出非常非常多,从刑事补偿金就看得出来,减少误判才是重点,现在提废死都是个屁!好吗?
作者: boblin0706 (bob) 2017-03-14 16:54:00
死刑是警惕 如果爱惜自己是不会发生的 除非你当这个社会不存在
作者:
arishina (weishin)
2017-03-14 17:12:00爱惜自己不会发生?你就祈祷哪天冤狱冤死的不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