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什么我小时候都没听过两小无猜条款?

楼主: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7-03-13 13:26:58
※ 引述《coastq22889 (chi_square)》之铭言:
: 两小无猜条款
: 大概是说16至18岁的男女双方
: 如果是合意性交,则无罪
: 如斯重要的条款,为什么小时候都没人告诉我
: 台湾的司法教育到底怎么了?
两小无猜条款是中华民国在1999年4月23日起增订的法律条文,正式的条文在《中华民国
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第二百二十七条及第二百二十七条之一。
因为在刑法第227条中规定了和未满16岁的人发生性行为者,不论其为自愿或强迫,都
一样是有罪的。但是由于可能双方都是未成年的小孩,只因好奇或相爱而误尝禁果,故刑
法227-1条规定,18岁以下,减轻或免除其刑。
由于犯下例外的人都还是未成年的小孩子,有如两小无猜一般,故将其称之为“两小无猜
条款”。
你小时候当然没听过啦。
1999年才增订的,便宜了现在八、九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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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表示:◢▆▅▄▃-崩╰(〒皿〒)╯溃-▃▄▅▆◣
作者: orz0928 (伊恩Ian)   2017-03-13 13:29:00
7年级 破处不都16而已吗?
作者: ccxx9999 (>>)   2017-03-13 13:34:00
1999年上国中是75、76年届,而且真的会搞的人会管你有没有这条
作者: orz0928 (伊恩Ian)   2017-03-13 13:44:00
反正能的不会管 不能的知道也没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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