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
租协力车摔车骨折断牙 女大生一毛赔偿都没
桃园市一名王姓女大生,2014年6月间与家人一起到新屋区永安渔港游玩,租了协力车和
姐姐共乘,在观海桥下坡处翻下坡坎,两姊妹都受伤,其中王女伤势严重脸上有撕裂伤、
牙齿摔断好几颗还有骨折。王家状告业者,没想到提告刑事,检察官予以不起诉,民事求
偿也全败诉,王家一毛钱赔偿也没拿到。
王家诉讼代理律师李路宣表示,业者任意让顾客骑协力车上马路,不告知可能的危险性,
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而法官却要当事人自己举证,让人不解,若依此判决,所有骑协力车
的民众几乎毫无保障。
这起意外发生在2014年6月23日下午4时许,当时大学生王女(24岁)和父母亲及姐姐一起
到永安渔港游玩,全家向当地“绿色走廊租车”业者租了两辆协力车,父母共乘一辆,王
女和姐姐共乘,她坐在右侧副驾驶座上,她们从租车店出来往永安渔港方向骑,努力爬上
观海桥后是一段下坡,才刚下坡协力车就一直往右侧偏斜,在驾驶座上的姐姐忙抓煞车也
煞不住,协力车撞上路边石墩后,翻下约3公尺高的坡坎。
骑在前面的王虹懿的父母,听到后面女儿惊叫声转回头救援,当时两个女儿都惊恐的说“
没有煞车!没有煞车!”。姐姐全身多处擦伤,王女满脸是血、左膝盖处骨头都跑出来了
,伤势相当严重,急叫来救护车送医。
王女颜面撕裂伤、右下颚骨折、牙齿撞断好几颗、左大腿膝盖处开放性骨折。当时业者无
商业登记也没有为消费者保险,双方协商赔偿无结果,王家状告业者涉刑事的业务伤害罪
,另在民事上求偿140多万。没想到刑事部分业者获不起诉处分,民事官司进行一年多后
,上月底也被地院驳回,官司败诉王家得不到任何赔偿。
法官在判决中所据理由是,原告王女所主张业者交付的协力车煞车及转向有问题让她们摔
车,但地检署曾勘验查扣在派出所的协力车,除右前轮因撞击凹陷外,煞车功能正常,且
当事人出发前试过煞车并无问题,事故原因无法归责业者。
另王家主张业者有违消保法第7条规定,业者提供服务的商品具有危害消费者生命、身体
、健康、财产之可能,未告知紧急处理危险的方法,应负责。法官认为,原告未能提出相
关事证证明业者提供之服务有安全上的危险。而发生事故路段,虽有坡度,但仍为直线,
且路面平整,依一般生活经验,难认属特别危险之路段。再者,业者出租系争协力车,并
未指定行车路线,消费者欲骑乘协力车前往何路段及何处不是业者所能预见。
对这事故“绿色走廊租车”的王姓业者表示,他也愿意和王家和解,但当初在公所调解委
员会调解时,对方开出的赔偿金额他真的无法负担,只好由交给司法决定。(突发中心吴
咏平/桃园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11/1073130/
备注: 马路如虎口 还要人跟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