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拒参展遭解聘 孕妇上网讨拍反被网友骂翻

楼主: g8429310 (qq)   2017-03-11 12:24:04
看到这篇的推文跟回文就气
爆料公社那种没读书的水准就算了
乡民也是一堆不懂装懂,不然就半瓶水响叮当
各大学科系真该上这些劳动法
专业科目工作不一定用得上,但劳动法除了当老板跟公务员大概都会碰到
尽量用简单的文字讲些劳动法观念
1.试用期的规定合法吗?可否解雇?资遣费?
请注意,劳基法并没有"禁止"试用期
所以回到民法上私法自治原则,劳资双方约定试用期是合法的
但试用期契约的内容仍依劳基法的规定,ex符合基本工资、工时休假规定、解雇要件
试用期间雇主当然可解雇,无需预告期,但是仍要符合解雇要件,劳基法第11、12条
而第12条是规责于劳工的解雇事由,例如员工旷职达一定天数或是员工揍老板等等
只有这条不用给资遣费,第11条要
2.试用期的解雇有何特殊性?
雇主经常用的是第11条"不能胜任工作"
依据法院长期的判决,构成该解雇的要件上会比较宽松
举个例子,刷马桶的新员工扫了一星期,老板说他刷不干净,而公司内也真的没其他工作
能让他做,雇主如果主张这条成立的机率很高
但是,如果是刷马桶已经三年的老员工,工作一直以来都很认真,老板突然说他刷不干净
所以要解雇他,这时就不太会成立,因为都刷三年了你才说,明显是可以胜任工作啊
3.怀孕期间可否解雇孕妇员工?
可以,同样满足解雇要件就可,但是这时法官会严格审查
因为雇主常常表面上用合法的理由,来包装歧视孕妇的真实动机
雇主是否知情员工怀孕也是一关键
例如,老板说某怀孕员工甲绩效不张,以不能胜任工作要解雇她
可是其实甲绩效是因怀孕而导致降低,或她其实才排倒数第五,而倒数四名都没被解雇
这都很有可能被法官判解雇无效,甚至还可罚雇主呢
再一个例子,孕妇员工掏空公司资产,雇主解雇她,这时解雇就可以成立
因为可以客观理解,该解雇理由与怀孕完全无关
回到该案件来看,如果事实真是:雇主临时使派工作给合法试用期间的怀孕员工,
且该工作要搬东西或久占对于孕妇来说是有一定困难度,之后以此为理由解雇她
首先加班,本来就要劳资双方同意。以拒绝临时的加班要求做为解雇理由不可能成立。
除此之外,劳基法第42条,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之工
作者,雇主不得强制其工作。
这条难成立,但若该孕妇确实因此被迫去工作而流产,雇主可是可能有刑责的呢!
劳基法第51条,女工在妊娠期间,如有较为轻易之工作,得申请改调,雇主不得拒绝,
并不得减少其工资。这条违反最低就可罚9万
而试用期解雇较宽松 VS 怀孕员工解雇,正是本案件之核心问题
个人觉得机率20比8吧,母性保护被侵害的不利益大于雇主继续雇用的不利益(?)
试用期延长也有可能,不过被性平会认定该解雇为怀孕歧视的可能性会是较高
性平法第11条,雇主对受雇者之退休、资遣、离职及解雇,不得因性别或性倾向而有差别
待遇。这条若成立除了该解雇无效,罚锾可是直接30-150万呢
总之碰上与性别歧视(包含怀孕)相关的,我国实务见解是倾向母性保护,罚则也较重
以上为个人浅见,但事实难说啦毕竟只有单方说法
作者: booker12 (连胜文最棒 加油)   2016-03-11 12:24:00
民进党无能,不用辩解了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7-03-11 12:25:00
高中就该上劳基法了 不要再上没营养的历史地理了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03-11 12:26:00
你饲主喔?
作者: kuters (卓)   2017-03-11 12:26:00
帮补血
作者: CPULE (温眠)   2017-03-11 12:27:00
20比8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2:27:00
这部份应该会牵扯到面试时的诚信问题 如果面试时有谈到需久站或搬重物等常态性工作需求 而面试者也同意 这就是不一样的结果了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3-11 12:29:00
孕妇隐瞒不提 日后会拖累其他胖女人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17-03-11 12:33:00
先给一发圣光术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2:34:00
推你认真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2:36:00
如果把这个问题归类成健康因素的话 就好像有心脏病的员工为了要得到这份工作 隐瞒自己有心脏病的健康问题
作者: souldrinking   2017-03-11 12:37:00
1F的推文基本上可以无视了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2:37:00
去从事有可能引发危害健康的工作 这结果是谁要承担?当然不是说孕妇等于疾病 只是归类在健康因素方面而已所以还是要看是工作前 工作中等等的时间因素来考虑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2:41:00
楼上,那也要顾主自己先写好职缺不适合心脏疾病的人来做,我就不信本篇资方有写不适合孕妇有的职缺就会写不适合色盲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2:43:00
资方敢面试条件写"不适合某某某" 那就是歧视会被告到翻限女 告 限男 告 限身高体重 告 只要你想告都告~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7-03-11 12:44:00
写不适合孕妇等著被告翻啊 XD
作者: lyt40   2017-03-11 12:44:00
希望科技能让男性也怀孕生子,就会知道孕妇不是不想做,而是不能做或做了后遗症一堆;看缴税的国民是比较想让孕妇平安的生产完恢复健康战斗力,还是产妇跟孩子一堆慢性病,花健保费看病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2:45:00
有正当理由就不会有事,不然别人写色盲怎么就没事?可见在法律上怀孕本来就不是疾病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2:45:00
所以我才强调 不是看成疾病 是归类于健康因素...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7-03-11 12:45:00
孕妇生小孩本来就国家必须~得让她们好好恢复生产力~这不是健康因素 因为怀孕状态是可恢复的心脏病或慢性病通常不可逆 只能维持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7-03-11 12:46:00
这案子又不是工作后怀孕... 明明就是怀孕后故意找自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2:46:00
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就不用想类比了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7-03-11 12:46:00
怀孕以国家政策考量应该视为类似"感冒"请病假的权利~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7-03-11 12:47:00
己在当下无法达成的工作 然后在进入公司后就打算摆烂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7-03-11 12:47:00
求职前怀孕也不能影响她的求职权力 这是国家保障的部分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2:47:00
法律也没规定怀孕不能找工作,这质疑是...?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2:47:00
而且 色盲问题我记得之前有被讨论过 新闻我再找找看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7-03-11 12:48:00
Jameshunter上一篇讨论到不见又要来下一篇嘛XD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7-03-11 12:48:00
有说不能找?? 是当下你又做不了找这工作三小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2:48:00
你顾主有本事就像清洁人员一样一视同仁考体能,怪我囉?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7-03-11 12:49:00
只会一堆反问然后有没提三小这叫讨论? 跳针吧跟跳针的讨论时能得到啥?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7-03-11 12:50:00
我每一句都有道理在 你不想理解我就没办法啦 ~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2:51:00
我提了一堆顾主可以做的事情,考体能也是方法之一,看不懂怪我囉?更何况本篇是周末临时加班,本来就要员工同意,雇主光这点就站不住脚了,没怀孕也不能单靠这点辞退员工,又不是面试时就说要排值班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7-03-11 12:56:00
又没在理你 自以为怪我搂?
作者: bndan (seed)   2017-03-11 12:57:00
推这篇 XD...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2:58:00
如果撇开 孕妇这个条件不谈 双方面试如果有共识 会临时假日加班 劳方也同意 这样是谁的问题比较大 在法理上是雇主也问题 但在诚信上 是不是变成劳方有问题?当然如果违反劳基法的前提下 公司任何口头或纸本合约是
作者: lhylhy (RRR)   2017-03-11 13:00:00
推这篇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3:01:00
相抵无效的 但最终还是要回归到 一开始 你不能配合假日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3:01:00
那要看先讲好的是哪种“临时”,我周六早上叫你来加班可不可以?当然可以,前提是有先说好是on call的这么临时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3-11 13:02:00
台肯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3:02:00
这就是个人诚信问题了 虽然法理上站的住脚啦~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3:03:00
面试时说的“临时”不见得就是工作时遇到的“临时”要讲诚信问题就不能只看员工啊,光口头offer没履行的就远比拒绝临时加班的多多少了?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3:07:00
所以这就是一码归一码了 不过这篇劳方很明显是开大绝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7-03-11 13:07:00
怀孕就不能找工作那被射后不理的单亲妈都饿死?北7喔!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3:08:00
不是说怀孕不能找工作 是建议不要找不适合孕妇的工作你说工作中怀孕那没话讲 怀孕中还去找大夜或一些不适合孕妇的工作来面试 这是谁的问题?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3:14:00
大夜一开始就跟你说好工作时间了,有本事就像排班的工作一样先讲好啊,参展时间是临时跑出来的吗?雇主的面试没有办法一视同仁(不用知道对方有没有怀孕)的刷掉不合适的人,对方也没说谎的情况下,不是雇主的问题?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3:17:00
所以问题征结点不就是在 双方面试有没有配合临时加班的共识 当然啦如果以结果论来讲 该案劳方确实愿意配合部份天数的加班 这点应该是有共识 不过劳方后面搬出大绝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说)   2017-03-11 13:20:00
问题工作中发生意外 才说怀孕 公司该负责吗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3-11 13:22:00
不能久站与搬重物 如果该公司业务需求都是需要以上条件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3:22:00
上下班出车祸都要负责了,不然劳保保好玩的?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3:25:00
在面试时就讲清楚,如果员工说谎就可以到时以这正当理由资遣,根本不用知道对方有没有怀孕,顾主考虑怀孕是他自己跳坑活该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说)   2017-03-11 13:28:00
资遣没问题 就是不能讲的太露骨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3-11 13:29:00
参展要搬重物或是久站? 你文科逆?
作者: hsnumax (^_^)   2017-03-11 13:29:00
更何况劳工有帮忙想缓冲解决临时加班的问题了,雇主自己选了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选择拒绝面试时没提过的临时加班就被资遣也不是没问题喔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7-03-11 13:31:00
作者: abonbon (alias)   2017-03-11 13:34:00
推这篇论点跟关键点清楚 一堆乡民超脑残的遇到女生就嘘
作者: hosen (didi)   2017-03-11 13:34:00
试用期解职没什么好说的
作者: jennifer8284   2017-03-11 13:35:00
推这篇
作者: mimicsolemn (废料处理组)   2017-03-11 13:41:00
参展要久站,搬东西就不一定
作者: kaisin (凯正弦)   2017-03-11 13:47:00
推这篇观念正确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7-03-11 13:50:00
结论就是怀了孕 稍微摆烂也有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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