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被拆还要交拆除费!苗县议会砲声连连
苗栗县府拟订违章建筑执行强制拆除收费自治条例,今天送县议会审议引起多名议员抨击
,“那有拆人违建还要人家付拆除费的道理?”纷纷要求撤销此案,县府解释因内政部等
单位要求尽速完成法制作业程序才制定此条例,且未进入一读即撤销,程序不完备也有争
议,还会再提,几经讨论后,此案才交付分组审查。
县府拟订的违建强制拆除收费自治条例草案仅4条条文,包括依建筑法规定收取强制拆除
违建费用,费用的计算依县府委托厂商拆除契约的单价乘以实作数量与天数合计,单价每
年由县府公告。
工商处长黄智群说,内政部函请各县市赶快完成法制作业,目前有台北、嘉义、金门等5
个县市订定,县府内部研商及参考各县市条文拟订此自治条例。
此案引起多名县议员反对,禹耀东认为4条“索命条文”并不完备,未明订违建拆除轻重
缓急的原则,通过后恐会大乱,民众随便检举,如果不拆是否凟职?要求县府应到各乡镇
开座谈会征询意意及修正完备后,5月定期会再提案讨论。
陈永贤则说,那有拆人家违建,还要人家缴费的道理?廖英利说,以前拆除费由政府负担
都有很多争议了,现在被拆还要付费,增加大家困扰;黄月娥、李聪祥则质疑此案是欺负
百姓,造成人心惶惶。
林宝珠说,县府当初去中央开会就应该否定掉了,竟还送到议会审查,此案根本没道理,
连送都不应送,造成议员非常大的困扰;孙素娥也认为这是中央应该解决的问题,却丢到
地方来。多名议员都反对此案通过一读。
县长徐耀昌说,县府财政困难不可能编拆除费用,且今年初内政部再次来文要求尽速完成
法制作业程序,如果连一读都未过,程序未完备对行政单位、议会都会造成伤害,县府还
得再次提案,建议进入分组审查讨论后,即使决议撤销县府也会尊重,程序也才完备 。
主持议会的副议长陈明朝说,如果一读会就撤销,表示议会连审都未审,如经审查会及二
读才撤销,显示审议完备,且二读会广泛讨论后决议撤销,这个案子就不会再送了。林宝
珠、郑碧玉等议员同意进入分组审查后才撤销,陈明朝敲槌此案才完成一读,进入分组审
查。
联合
https://udn.com/news/story/3/2332033
阿不然帮拆违建还全民买单喔?
一堆在国有地上公然盖建筑物租人收钱的给他们爽赚?
还是有自己人在赚?不能动?
苗栗,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