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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读)
2017-03-10 19:01:17约砲少女短信太露骨 男子挨告性侵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23岁林姓粗工在网络结识年仅14岁小蓉(化名),约见面当晚
4小时内,与小蓉发生2次性行为,未料,林传给小蓉“好怀念妳的身体”的手机短信,被
小蓉母亲发现,怒告林性侵小蓉。基隆地院审理后,认为小蓉未受迫,依与未满16岁之女
为性交罪判林6月徒刑。
住在基隆的23岁的林姓男子,平日靠打零工维生;去年4月间,透过网络结识住在桃园龟
山区的14岁小蓉。
林男小蓉交谈甚欢,约小蓉到基隆玩的当晚,便带小蓉回家过夜,当晚4个小时之内,与
小蓉接连发生2次性行为。
食髓知味的林男,隔天透过手机传短信给小蓉“好怀念妳的身体”、“我好想再亲亲妳”
。
未料,林传给小蓉的短信被小蓉母亲发现,追问女儿才知小蓉初夜遭人夺去,气到桃园龟
山分局报案,控告林性侵女儿。
法院审理时,林坚称:“我没强迫小蓉”、“小蓉是自愿跟我发生性行为”两情相悦下发
生性行为;小蓉也证称未受迫。
唯小蓉年仅14岁,依与未满16岁之女为性交罪,合并判林应执行6个月徒刑。
自由电子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