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美研究,陪审三成案件与法官认知不同

楼主: HeavenWait (HeavenWait)   2017-03-10 13:12:43
※ 引述《yiyicho8 (态度≠秩序)》之铭言:
: Kalven与Hans Zeisel合著的“The American Jury (1966)一书中,介绍美国这项著名
: 的陪审制度实证研究。
: 该研究于1954年至1958年间,就555名职业法官参与的3576件陪审审判,询及职业法官是
: 否认同陪审团的评决。有高达30%的案件(1063件),职业法官并不赞成陪审团的评决结
: 果。
事实上这是1966年的书呀,1954到1958年间,都半个世纪前了,也拿出来
说嘴,这也未免太难看了吧。事实是审判本来就是有争议的,这也只是证
明了这个事实,现在民智大开,应该争议比较小了。
美国陪审团制度:
美国司法制度官民平等,采Grand Jury陪审团制度,人民可在平等条件下控告政府,从制
度面杜绝官员法官政治力、关说、滥权、贿赂、偏见、缺乏经验等问题。陪审员由人民选
出,公民皆有Jury Duty出任陪审员义务,由人民做裁判集体判决,法官完成判决中法律
论述、量刑,提高社会对判决与司法系统信赖感。
陪审团制度须极度先进法治社会才能顺利运作,很少国家地区施行,如美英加澳纽、挪威
、瑞典、比利时、香港部分等。欧陆法系国家仿效推行Lay Judge裁判员制度,或称
Assessor System参审制,折衷由法官与人民进行共同评议裁决,如德国、法国、意大利
、始于2009年的日本等。
转载:http://calasf.blogspot.com/2007/05/los-angeles1.html
作者: sionxp ( )   2017-03-10 13:14:00
看的出来 法官自由心证 实在是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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