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吸毒验尿期限?

楼主: Accusatoris (键盘缉毒组)   2017-03-10 08:33:07
※ 引述《freakclaw (我川威武)》之铭言:
: 本鲁很好奇,
: 如果有人吸毒,
: 过了一个星期再验尿,
: 还验得出来吗?
: 我老母说要抽血?
: 但过了一个星期再抽血有用吗?
: 对了,
: 为什么不验头发?
先看采集生物迹证依据,依据刑事诉讼法205-2条规定
“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调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证据之必要,对于经拘提或
逮捕到案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得违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意思,采取其指纹、掌纹、脚
印,予以照相、测量身高或类似之行为;有相当理由认为采取毛发、唾液、尿液、声调或
吐气得作为犯罪之证据时,并得采取之。”
依据 Kintz等人2006年回顾文献说明,毛发检验可验出施用毒品者曾滥用之毒品种类,而
可检出残留毒品之时间,可由一个月至数年之久。
依前述文献说明,毛发生长速率约为每个月 1公分(范围介于 0.7~1.4 公分/月),故
单次施用毒品后,毒品应仅存在于使用时生长的头发段落中,如系施用后 3~ 5星期约可
自头皮每 2公分长度的分段检测加以分辨。
依Pragst等人2006年之回顾文献说明内容指出毒品残留于毛发之相关机转:血液中的毒品
成分经由微血管扩散作用,移转至毛发根部的毛囊中,而后随毛发成形而留滞中;另一主
要可能机制,毒品由汗腺、皮腺分泌出来,扩散沈淀至已成形之毛发内;此外环境中之毒
品亦可能沈淀至毛发上。
另于实务运作上,在国外已有大量的运用在例行检测上,如工作场所人员药检、驾驶执照
的申请、运动员药检、犯罪与成瘾药物使用的关系厘清、药物滥用及慢性中毒诊断、戒瘾
病人的检验,而美国某主要都会警察部门统计1985年至1999年间,每年约有数千件员工药
检,发现毛发检验之毒品阳性率为尿检之1.36倍以上。
另外,施用后于尿液、血液中可检出之最大时限,与施用剂量、施用频率、施用方式、施
用者饮水量之多寡、个人体质、代谢情况、检体收集时间点及所用检测方法之灵敏度等因
素有关,因个案而异。依据Clarke's Isol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Drugs第二版记
载,血液中药物之半衰期(浓度减半所需时间)分别为古柯碱0.71.5小时、海洛因 3分钟
(其代谢物吗啡 23小时)、吗啡 23小时、大麻 2036小时、安非他命 12小时(当尿
液偏酸性则 4 8小时)、甲基安他非命 9小时、 Ketamine 24小时,而 MDMA 约8.49小时
(Nieves Pizarro等人发表于 Journal of Analytical Toxicology 2002 之报告 )。
一般于尿液中可检出之最大时限,古柯碱为施用后 14 天、海洛因 24天、吗啡 24天、
大麻 110天,安非他命 14天、甲基安非他命 15天、 MDMA 14天、MDA 14天,Ketamine
24天。毛发检验对于长期性用药程度及用药模式能提供较详细的讯息,并可补充其他检
验方法如尿液检验仅能检测短期用药之不足。施用前述毒品后可于毛发中可检出的时间,
一般可达 90 天以上,惟用药量及毛发检出量之相关,因受环境污染、种族、性别、毛发
颜色及毛发维护习惯(如染发、烫发)等因素之影响,在判读检验结果时均需加以考量。
总结,毛发检验时,检体容易因为外在环境污染而产生结果变异。于此,尿液的结果较为
稳定,在法院判决时有较高的证据力。
楼主: Accusatoris (键盘缉毒组)   2017-03-10 08:47:00
惨,这种找数据依经验的文章还不如废文
作者: henryc (Beweisverbote)   2017-03-10 09:01:00
验毛发要用拔的,而且不能拔几根而已,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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