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新闻网
在计算机按“200”索贿 前国税局审查员判刑10年
前财政部台北国税局审查员黄国铭借由掌管覆核申报营利事业综合所得税业务,以扬
言变更申报行业别,让业者必须多缴逾千万元税额,向甲山林广告、汽车材料等3间
公司索贿达300万元;他索贿时还不明讲,拿出计算机按出“200”的数字,新北地院
今天将他依贪污罪判刑10年,褫夺公权4年。
判决指出,68岁黄国铭在2012年5月间担任台北国税局综合规画科审查员时,负责
覆核“甲天地实业公司”申报营所税,他发现甲天地公司以“其他广告服务业”申报,
用净利率17%核算税额为2341多万元,若改为“不动产代销业”,净利率31%将变
为必须缴交4270多万元。
黄找上甲天地公司,和出面协调的留姓财会顾问协调索贿130万元得手,换取不再重查。
同年7月,黄覆核台中市一间汽车材料公司申报营所税,故技重施,声称要将行业别
从“金属制造业”改为“汽车零件制造业”,应缴纳营所税金额将达1千万以上,暗示
该公司委托的曾姓女记帐士事务所负责人拿钱处理,还拿计算机按出“200”的数字。
曾女误以为是指须补税200万元,几天后黄却到事务所表示是要给200万;曾女为打发
他,交付40万元,黄觉得纸袋“太薄”,竟还称“应该是200,那天不是按给妳看了”,
曾女要收回贿款,黄主动降价“不然少一点好了,120万”,随即离去,几天后再索
余款80万元。
同年10月,黄在覆核甲山林广告公司营所税,又找上张姓负责人,表示原申报税额2000
多万元太低,借机索贿50万元;张姓负责人担心往后会一直遭刁难,给钱了事。
黄总共收贿300万元,新北地院审理时,黄仅承认有和业者碰面,否认收贿;因遭索贿
的业者指证历历,且黄只要提到案情关键处就避重就轻,法官认为他犯行明确。
法官指出,黄国铭身为国税局审查员,应依法办公、维持廉洁,却知法犯法,破坏国
家公务运作,更影响人民对公务机关的信赖,以黄共3次索贿,依贪污罪对于职务上
行为收受贿赂罪等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
https://udn.com/news/story/2/233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