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几个公文资料,疑似政府是行政疏失?!
还是因为解决不了住户侵占国土的问题呢?
第一张政府答应3/8派人鉴定在2/24
http://imgur.com/9GEEBKp
第二张国宅不核备的主委发函在3/2
http://imgur.com/ylsRXjG
第三张当天政府回函,要求中央收回产权3/2
http://imgur.com/j09v3vi
疑点
1.鉴定不是在3/8,怎么鉴定师还没去政府就知道有公安问题了呢?
且已经有第一次的鉴定了,只是碍于民众要求,所以才有第二次
(但回函文中只有提到疑似)
2.国宅管委会现在银行帐户是被冻结的,主委也是不核备的,且用私人帐户
去收取国宅相关费用,这样不核备的人是如何管理,且政府是认可的?
(政府不遵守法律了吗?还是我们现在是员林国宅治国呢?
3.社区公约的效应大于台湾法律(公寓管理大厦条例)?
4.为什么自己的产权要给不是产权的人停免费的车呢?
还是说政府你们因管理不当,无法解决“员林国宅国家”侵占属于台湾私人的土地吗?
整个事件下来,彰化县政府,你们是带头违法?还是行政疏失?还是想要选票呢?
还是想要撇清关系?还是真的想要解决事情呢?
这卦不爆不行,有够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