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记给他人

楼主: blus (ccc)   2017-03-07 23:41:14
先依高雄市政府澄清声明稿循线索....
http://landp.kcg.gov.tw/mobile/bulletin_detail.php?catid=2553
查本案已由重划会走程序到依奖励土地所有权人办理市地重划实施办法第34条:“
重划区土地分配完毕后,理事会应即检具下列图册提经会员大会通过后,公告公开阅览三
十日,并通知土地所有权人:
一、计算负担总计表。
二、重划前后土地分配清册。
三、重划后土地分配图。
四、重划前地籍图。
五、重划前后地号图。
土地所有权人得于前项公告期间内提出异议,理事会应予协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送会员
大会追认;协调不成时,异议人得依章程所定期限诉请司法机关裁判。
前项土地所有权人之异议,经理事会协调处理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提会员大会
追认:
一、协调不成。
二、该土地所有权人同意依原公告结果办理分配。
三、相关土地所有权人均同意办理调整分配而未涉及抵费地之调整。”
又依前者土地系表示重划不等于都更,免全部的人同意就可以先对于无疑义者先行登记,
没有异议的人就换到新分配的土地,只是新土地尚在诉讼中不能立即拥有,旧有土地连动
的早就不是自己的,而是别人被分配到的,别人也没异议当然不想拖阿,所以先盖了,好
像没错吧。应该是要TMD为何当初不提诉讼阿,或者请新土地(应该是在孔宅段1180地号上)
诉讼赶快打完...
另外查了一下地籍旧地号孔宅段1177-1地号主要位置重划后是合作段28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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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确实应该是要用新地段地号看,只是有些地号还没登记或分配没资料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3-07 23:47:00
很怪, 这样不就是惩罚没有异议的. 旧/新土地都要OK,合理.不然诉讼个10年, 不就10年后才能拥有新土地.搞不好连新土地都拿不到. 是这样玩吗?
作者: ReallExin (EE)   2017-03-07 23:50:00
不会拿不到新土地,对地主最差的情况就是按原公告成果分配
作者: scratch01 (......)   2017-03-07 23:51:00
不会拿不到地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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