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际会有接触这一块业务,所以简单就自身经验分享一下。
不过因为入行不久,如果有先进前辈认为有错误观念,还请不吝指教。
先简单介绍市地重划的基本概念:
市地重划就是划定特定区域,将该区域内的地籍资料整理后,将土地重新划分成较方正、
利于建筑的形状。扣除公共设施(道路、学校、公园...)及特别负担后,地主可分回的
土地大约是在原持份的50%左右,但是重划后价格会翻两到三倍,所以对地主来说尽管土
地少了,但利益是不变的。本件原PO所持有的土地在重划前还算方正的,所以看不太出来
前后的差异在哪,板桥现在很夯的永翠ABCDE重划区重划前后就差非常多。
重划后的土地除了地主可以分回的土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两类之外,还有一个是“抵费地”
,用来抵付开发商在重划区内公共建设的花费(重划区内水电管线、道路柏油、公园建设
之类的公共工程都是开发商要负责)。之后抵费地的处分就是开发商的成本和收益来源,
在公办市地重划就是用政府标售的方式处理。
在以上的简单基础下,原PO在这篇漫漫长文里没说清楚或可能有误会的事情如下:
一、土地不会不见,只是分到哪里的问题
以一般情形来说,土地分配成果图必须公告并通知地主阅览,上面会将重划前后的土地分
部状况叠图,方便地主去看自己原本土地在哪、重划后分在哪、面积多少等等。如果符合
配地规定而没有配到地,那地主早就跳起来了,不会等到都已经完成部分登记了才发现。
而本件就原PO所说的片段资讯来说,他非常纠结于自己“原有”的土地位置及地号,而没
有提到自己“重划后”的土地位置及地号。所以我想原PO可能漏掉了什么资讯。
当然还是会有没分配到土地的情形,那就是原本持有的土地面积过小,重划后可分回的面
积小于畸零地管制规则或该街廓最小分配面积(分回土地过小会使重划失去整理地籍的意
义),那就能领现金补偿。但原PO的图看起来1177-1应该不至于不能分配土地。
二、其父在本重划案中,就其土地分配结果有无提出异议或诉讼?
重划区里会有地主认为自己分配得不够多、分配的位置不好、拆迁补偿太少等等,就可以
向重划会提出异议,重划会必须与之协调,协调不成之后市府会介入调处,调处再不成就
进入司法程序。一旦进入司法程序,那当然就会耗上一段很长的时日,就像都更一样。早
就配合搬迁的同意户等不到回家的那天。
但与都更不同的是,市地重划在这种情形下,会先让没有异议的地主先进行土地登记,地
主完税后就可以开始对他分回来的土地进行使用收益。至于有异议的地主则暂缓土地登记
,市府同时会要求重划会在异议人被分配到的土地周围保留相当面积的抵费地,以避免异
议人的权利受损,同时也顾及无异议地主的权益。所以重划区内常见到地主带着都更的错
误观念,认为自己只要不妥协,就可以卡住整个重划区的作业,借此漫天喊价要多配百分
之多少的土地,或是要更多现金补偿,等到发现别人开始卖地盖房子才急得跳脚求和。
回到本件,如同原PO说土开处印给他的那张图,绿色部分是未登记土地,可以看出其实已
经完成登记的只是小部分,那当然还没完成重划。如果原PO爸没有提异议或诉讼,那“理
论上”其实也已经可以登记了,只是地号绝不会是孔宅段1177-1,也不会是原来的那个形
状,位置也不是绝对就在那里。反之如果有异议或起诉,那他的土地应该就在那一片绿色
的未完成登记土地里面,所以个人认为原PO可能有些误会。
至于原PO为何3/3还请出来一张重划前的地籍图...我就不是很清楚了,可能地政所在这青
黄交接的阶段也不知道要以哪张为准吧,反正他说待续嘛...再看看有什么资讯会出来囉。
※ 引述《antiyahoo (漫漫长路万宝路)》之铭言:
: From: Mobile01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69&t=5084645
: 家父有一块土地从74年拿到权状以来未持分未共有未做任何处分,
: 家父是土地唯一一位土地所有权人,
: 在不知情完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高雄市政府于103年9月将土地登记给他人,
: 如今建商占著这块地打地基盖起了房子
: 整个过程我将它称之为TMD事件。
: TMD事件从103年9月发生,直到106年3月2日我家始才得知。
: 106年3月2日发现家父的土地竟然被开挖地基打地桩盖起整排房子,
: 当下错愕万分,直觉土地遭人侵占!
: 家人惊觉事态严重,决意隔天分别跑地政事务所及土地开发处要求说明。
: 为什么会跑土地开发处?
: 因为家父这块地是高雄市第45期自办重划区土地里头的其中一块地。
: 高雄市第45期自办重划自95年开始办理重划,迄今仍未完成。
: 发现土地被侵占的当天〈106年3月2日〉我打电话质问理事长,理事长含糊带过,
: 当下我内心有底,我爸土地极有可能被吃掉了。
: 106年3月4日早上我带着愤怒到土地开发处找重划承办人询问
: 〈现任承办人姓苏,自称105年开始承办这项业务,下列对话以苏称之〉
: 我:重划完成了吗?
: 苏:没有。
: 我:为什么没有完成的情况下,竟然有人侵占我爸的土地盖房子?
: 苏:因为已经登记给重划后的地主。
: 我:重画未完成,我爸的土地权状仍在 我爸就是土地的所有权人,凭什么将我爸的地登记给别人!〈我拿出97年申请的地籍图誊本〉
: 苏:没有牵涉到诉讼的土地已经先作登记。你手上孔宅段这张是旧的,
: 现在去申请誊本只会申请到合作段的这张。 (苏指著印出来给我看的重划图〉
: 我:我在大前年、前年、去年都打电话进来问,承办人告知我登记的土地
: 因为有地主提出诉讼已经全部撤销,而且因为重划区有多起诉讼进行中,
: 在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以前不会再做登记,你现在却跟我讲没有全部撤销?
: 苏:我没有说全部撤销,是有牵涉到诉讼的土地才有撤销。
: 我:所以你现在是要否认有在电话里讲过全部撤销这句话?
: 苏:我没有说全部撤销。
: 我:当初我在打电话询问承办人之前,我有先打去问重划会理事长,
: 理事长也跟我说全部撤销,我认为不能只听理事长一个人说词,
: 又打电话进来市府问,承办人也说是全部撤销,
: 就是因为你们二方都说是全部撤销我才相信!
: 你现在跟我说没有全部撤销,在我爸有权状、我爸是地主、
: 我爸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你们市政府竟然把我爸的土地登记给别人,
: 而且没有撤销,你这个骗子!
: 苏:我绝对没说过全部撤销。
: 〈这时候苏的上司科长也替苏赞声,声明他们不可能说是全部撤销〉
: 我:反正当时电话没有录音,口说无凭,你们只要否认到底就对了!
: 当下我要求找前任吴姓承办人出来询问,科长断然拒绝并且不肯透吴姓承办人姓名,
: 好大的官威!
: 苏和科长口径一致坚持是我听错、是我误解、他们没有过错、他们是依法行政。
: 在我爸拥有权状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事实下,将我爸的土地登记给他人,
: 承办人竟然还可以不红不喘的说他们一切是依法行政?
: 我决定把TMD事件从头写到尾,
: TMD事件相关资料图档整理好再PO,
: TMD事件后序进行也会继续写,
: TMD!绝对跟高雄市政府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