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记给他人

楼主: darknote (黑暗筆記)   2017-03-07 22:44:31
※ 引述《kelly2005 (呀冬~)》之铭言:
: ptt首po,手机发文,有点紧张。
: 虽然地政法规不是我的专长,但刚刚稍微查了一下有关规定,或许高雄市并非这么人神公愤?
: 首先,请看市地重划实施办法第35条:
: http://i.imgur.com/v79p7YZ.jpg
: 市地重划实施办法是由平均地权条例56条授权的子法,主要处理的就是都市土地的重划。基本上主管机关确定重划的土地范围后, 就应该拟具市地重划计划书,送经上级机关核定后实施(平均地权条例第56条2项)。而重划分配完毕后,主管机关就应该检附实施办法第1项的各种文件,公告分配结果,若原所有人有异议,应该在公告期限(30日)内声明异议。
: 若不在期限内声明异议呢?依照该办法35条第3项‘逾期提出或未提出者,其分配结果于公告期满时确定’,也就是原所有人不得再争执分配到的部分。
: 再来,参酌原po提供的地籍资料及原文推文提供的地政局公文:
: http://i.imgur.com/9AFxIiU.jpg
: http://i.imgur.com/QsqlED2.jpg
: 可以发现两者处理的是同ㄧ件重划案件(1183地号在原po的地籍图中,但并非原po爸的土地),按照地政局的公文,很显然的已经经过分配,公告期间也早就过了(公文中34条是旧法条文,基本上跟现行35条相同),若当时没像梁、佘一样提异议,按照法规,的确是按照分配结果处理,不得再争执分配得部分。
: 以上是个人粗浅的理解,若有错误之处还请指正,拜托别嘘我QAQ
: 引述《antiyahoo (漫漫长路万宝路)》之铭言:
: : From: Mobile01
1.公告重划计画书的同时会举行地主座谈会
重划计画书核定后主管机关会公告及通知土地所有权人举行座谈会
有异议就可以提出了 此为第一次通知
2.土地分配结果会依平均地权条例第60条之2第1项规定
公告30日并通知土地所有权人
一样有问题可以提出 此为第二次通知
3.重划土地完成地籍测量主管机关需以书面通知土地所有权人接管
此为第三次通知
三次通知都不知道的机率...这好像有点不太可能
尤其又是这么大条的事
当然 还是可以申请调阅当时送达通知的相关纪录啦
如果确定有签收到就...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17-03-07 22:46:00
寄双挂号信都会留凭证,这个调出来就知道了。
作者: teremy (乡民代表)   2017-03-07 22:47:00
反正原PO去吵吵看啦 记得回来回报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7-03-07 22:47:00
三次通知都不知道的机率满大的啊, 通讯地址常常找不到人
作者: guogu   2017-03-07 22:48:00
原原po应该有收到通知 他自己说大前年 前年 去年有打电话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17-03-07 22:49:00
原文有说103年还打电话问,不可能不知道重划。所以我猜啦,到时候可能被土开处打脸。
作者: andante6851 (盎丹铁)   2017-03-07 22:52:00
就GG惹
作者: GreenSheep (一隻羊)   2017-03-07 22:52:00
希望原po有看到
作者: andante6851 (盎丹铁)   2017-03-07 22:53:00
很多人没耐心把全文仔细看完啊 有看完就知道原PO有些盲点在 明明前几年有打电话 怎么说106年才知道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7-03-07 22:54:00
一堆人看到是高雄就高潮了 管他里面写什么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3-07 23:02:00
其实原po认为已经全部撤销. 但当时有无提出异议就不知道了如果提出异议, 但是依然划分给建商, 那就很有问题了不过个人认为应该是有提出异议, 不然其实划给建商也是本来就知道了, 个人认为已提出异议的可能性较大.
作者: udm   2017-03-07 23:05:00
会不会全部‘送达给邻长’,然后就当作已送达了...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3-07 23:10:00
市地重划实施办法 第 八 章 交接及清偿交接好像也不用当事人签名, 意味深长啊.实务上要不要就不知道, 法条看来应该是不用签.
作者: dovepacket (鸽子封包)   2017-03-07 23:29:00
都自办重划了,通讯地址重划会一定有 怎么可能没通知如果说是市府迳自重划,说通知不到还比较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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