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都更谈不拢!屋主开1.2亿 建商:价差9千

楼主: s90011 (只要有争议,大声就搞定)   2017-03-04 16:40:13
※ 引述《tw689 (台湾689)》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TVBS
: 2.完整新闻标题:
: 都更谈不拢!屋主开1.2亿 建商:价差9千万
: 3.完整新闻内文:
: 台北市都更强拆争议,不同意户的家被无预警拆除,建商坦承误拆将负赔偿责任!当初都
: 更谈不拢,原因就在双方价格差很大,屋主原先开1.2亿,建商则是根据当地市价开出3千
: 万,当地大同区行情,新屋开价约8字头,其他23家同意户,则是接受换新屋。
: 不同意户张先生:“我人就住在里面,就算我房子你不管好了,我们人命不值钱吗?,昨
: 天去(协商),一定也是有沟通降价的意愿。”
: 屋子被拆的张先生,当面和建商呛声,拆迁谈不拢,原因出在双方价格有落差。
: 建商李经理:“都更后房子合法的权益,基本上是2382万,他(屋主)跟我们要求的是1亿2
: 千万。”
: 被拆的四、五楼,外观已经歪斜不能住,归张姓屋主所有,其中5楼是加盖违建,当初北
: 市府估价都更前约1500万,都更后变2380万,建商说,开出3000万元向屋主买,或者以旧
: 屋换新屋,原本27坪换新建案43坪,以行情价每坪80万,换算总价也大约3500万,但和屋
: 主原先开出1.2亿,最后议价到8800万,还是有一大段差距。
: 都更同意户:“30坪换差不多40坪,我们本来也不同意,因为我们位置在中间,我们想说
: 大家都我们房子比较新,但是大家要盖我们也要盖,不然大家盖我们不盖,我们最后还是
: 要自己花钱盖。”
: 都更计画位在大同区,以地段来看邻近原本的台北圆环,最近的捷运站是台北车站,旧屋
: 成交价约50万,新屋开高每坪80万,但成交约落在每坪60、70万,大概是2千万左右。
: 老公寓都更从99年开始谈,24户最终有23户点头,去年6月北市府拆除执照下来,让建商
: 终于动工,但这回误拆张先生的家,建商承认失误,拿出25万现金帮助张先生找地点安置
: ,但屋主不领情,双方持续僵局。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tvbs.com.tw/life/711143
: 5.备注:
: 权状27坪 地坪7坪开1亿两千万错了吗?
: 人生就这麽麽一次机会了
宪法第23条
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
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基本上这国中国小的东西大家都学过,如果政府不能征收土地
很多建设都不用做了。
法理上当然可以啦,不过为了选举,当然还要有补偿,以及合理的建设
补偿方面屋主开价1.2亿真的满扯的
至于都市更新算不算合理的建设,就由台北市民自己去判断了
我个人觉得首都的市容可以丑成跟贫民窟一样真的是很不简单
作者: rednah (abc)   2016-03-04 16:40:00
建商是绿的 钉子户是蓝的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7-03-04 16:41:00
颜色不对问题而已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3-04 16:41:00
开三千万收卖八千万真爽
作者: maxdi (:I" )   2017-03-04 16:41:00
觉得丑就可以强拆,那全台湾没几间房子不用拆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见)   2017-03-04 16:41:00
鲁宅是透明的
作者: tropotato (tropotato)   2017-03-04 16:41:00
公你妈,特定多数人叫做公共利益你还是回家洗洗睡吧
作者: kayhung8211 (Kay)   2017-03-04 16:42:00
垃圾钉子户超多 但白痴媒体往往不报其他住户的权益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3-04 16:42:00
那你先去了解一下什么是 "公共利益"
作者: airbone0407 (杨区长)   2017-03-04 16:42:00
版主睡着了喔 还没置底
作者: SiFox (疝气の噜噜米)   2017-03-04 16:42:00
如果是危楼~ 当然拆,今天不是呦~~~
作者: Cha23Cha (科大果真有差)   2017-03-04 16:42:00
文林苑也是垃圾钉子户?
作者: NetsCarter (纽泽西航空)   2017-03-04 16:42:00
台北市市容真的丑到哭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3-04 16:43:00
如果今天强拆来盖图书馆 我就算你有公共利益啦...但今天强拆 盖出来的是 "私人财产" 那就不符公共利益了
作者: tropotato (tropotato)   2017-03-04 16:43:00
除非你盖小学只有你爸隔壁老王后代才能读再来屁话
作者: majorleague1 (一起加入型男的行列吧!)   2017-03-04 16:43:00
以前正义没实现 法院判拆的我们都要抗争到底 现在
作者: SiFox (疝气の噜噜米)   2017-03-04 16:44:00
作者: majorleague1 (一起加入型男的行列吧!)   2017-03-04 16:44:00
正义实现了 建商偷拆也是钉子户的问题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3-04 16:45:00
增进公共利益谁说了算?哪天游民一律处死也是为了公共利益?
作者: sumwind (我来看热闹的)   2017-03-04 16:47:00
公共利益是,房子盖好免费大家住吗,有卖钱谈公共??
作者: Curtis2009 (一个好人)   2017-03-04 16:48:00
有议价到8千万,要是不想卖随口讲的数字干嘛议价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7-03-04 16:48:00
干公共利益屁事 要不要干脆扑杀肥宅美化景观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7-03-04 16:49:00
建商爽赚。。叫公共利益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梦似幻。)   2017-03-04 16:52:00
你觉得建商爽赚应该联合其他住户抬价啊
作者: hydralee (LCM)   2017-03-04 16:52:00
那个不同意户原来是四楼加顶加,更新后反而变小所以先强制拆顶加,相信他很快就同意了......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梦似幻。)   2017-03-04 16:54:00
连一成的其他住户都找不到 马的应该检讨自己论述是不是太弱
作者: xbearboy   2017-03-04 16:54:00
4楼顶家要拆也是政府去拆,不是最爱拆违建?
作者: mayjan   2017-03-04 16:58:00
1.2亿 贱到不行的价格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7-03-04 17:03:00
公众就不应该有特定对象哦
作者: hydralee (LCM)   2017-03-04 17:23:00
政府拆顶加的方法就是把隔间打掉而已没有拆好拆满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3-04 17:24:00
你自己能分辨 一般建案 跟都更案 公共利益的差别吗?
作者: as23305747 (BBQ)   2017-03-04 17:35:00
价值两千万建商给三千还贪被拆死好
作者: hojapaul (随风)   2017-03-04 17:51:00
先补血,你会被盲目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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