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东东港一名国一女学生于去年9月间,骑脚踏车在路口转弯时,因为没有二段式左转,被一辆直行的轿车撞飞,造成右侧头盖骨破碎,脑部受到重创,还留下半身瘫痪的后遗症,只能坐轮椅行动。但恶梦不只这一桩,家属如今控诉,撞人驾驶事后对伤者漠不关心,现在还要控告少女过失伤害,让他们难以接受。
: 据了解,国中少女去年9月间骑自行车行经屏东东港路时,因未依规定两段式左转,遭到一辆直行的轿车撞飞,导致她头部重摔落地,右半边的头盖骨严重破碎,碎片无法拼回,只能以人工头盖骨代替,现在不仅头上留下大疤痕,且左手、左脚也瘫痪无力,只能仰赖轮椅行动。
: 受到重创后,少女生活无法自理,得靠母亲和妈妈的照顾,不过更让家属难过的是,撞上女学生的驾驶,从她住院到出院这段时间,只来探视过一次,随后就不闻不问,就连电话关心都没有,现在甚至还扬言要对伤者提出伤害告诉,让家人完全无法接受,认为“实在太夸张”。
: 少女姊姊指出,妹妹只是小朋友,根本完全不懂法律,而且都已经被撞成重伤,还要对他提告,而且肇事驾驶并没有受伤,却说要提告过失伤害,“完全没有道理”。针对伤者家属的指控,因无法连络上驾驶,至今没有回应。不过,虽然女学生违规在先,但轿车也应减速注意路况,如今少女重伤还提告,未免有失厚道。
有失厚道?
就现实层面来说的话,这就是一种诉讼技巧而已,轿车方应该有找过律师
先说重点
1.去年9月的事,为什么今年3月才告
因为这种事有效期限是半年,再不上法院的话就没得上了
不过会搞这种事的通常是保险公司法务居多
2.有没有签和解书了?
和解书虽然没有制式规定,但通常大同小异,最重要的一点是完毕后不再追究
看状况是没有,有签和解书再告过去很没有意义
3.为什么要告?
因为后续医疗到底要花多少没个底
不如上法院让法官判个最终金额,这样才能断脘求生
半身瘫痪,考虑到后续的医疗费加起来会让轿车方家破人亡
不如就直接判一判比较干脆
当然不排除轿车方也是三宝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