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问题在整个法治的不健全~冤案错漏的比率过高
以致于根本不可能使用不可逆的处分(事后完全无法补偿 送他一本葵花宝典?)
记得多年前法律还没改之前,军人性侵唯一死刑
就有发生过女方父母坚持,(以达到最低结婚年龄,但父母当时可以代为诉讼)
结果被判死的事件
更别说一堆仙人跳 五分钟不到告性侵 装成熟到酒店钓凯子 一堆母猪行为
法律一设定的过度严苛~就会发生~
给我两千万 要不然切gg 这样的选择题了!
法官无能 法律无效 人民无德 所以只能大家一起熬著搂!!
※ 引述《Miralles (fakeplastic)》之铭言:
: 真正的性侵犯是很糟啦
: 为了保护女孩儿们是应该有更有效的性侵犯监控方式
: 推 newholucan: 人权团体会说用电子脚镣违宪 03/04 08:34
: 推 jayppt: 就监狱太满啊 但台湾假掰人权团体一堆 新加坡用鞭刑 美国 03/04 08:34
: → jayppt: 有化学去势 台湾都没有 不能打屁股不能切gg下场就是女生 03/04 08:34
: 但是看到鞭刑、电子脚镣、化学去势等等,本鲁就不禁一缩
: 在母猪满地跑法匠多如狗的鬼岛
: 各位30cm想一不小心就被鞭刑电子脚镣化学去势吗?
: 在这个议题上,我要好好想想该不该站在犯权团体那边了
: 女孩儿们,母猪不止是男人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