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大漏洞 500性侵通缉犯 全台趴趴走

楼主: 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   2017-03-04 09:17:52
其实问题在整个法治的不健全~冤案错漏的比率过高
以致于根本不可能使用不可逆的处分(事后完全无法补偿 送他一本葵花宝典?)
记得多年前法律还没改之前,军人性侵唯一死刑
就有发生过女方父母坚持,(以达到最低结婚年龄,但父母当时可以代为诉讼)
结果被判死的事件
更别说一堆仙人跳 五分钟不到告性侵 装成熟到酒店钓凯子 一堆母猪行为
法律一设定的过度严苛~就会发生~
给我两千万 要不然切gg 这样的选择题了!
法官无能 法律无效 人民无德 所以只能大家一起熬著搂!!
※ 引述《Miralles (fakeplastic)》之铭言:
: 真正的性侵犯是很糟啦
: 为了保护女孩儿们是应该有更有效的性侵犯监控方式
: 推 newholucan: 人权团体会说用电子脚镣违宪 03/04 08:34
: 推 jayppt: 就监狱太满啊 但台湾假掰人权团体一堆 新加坡用鞭刑 美国 03/04 08:34
: → jayppt: 有化学去势 台湾都没有 不能打屁股不能切gg下场就是女生 03/04 08:34
: 但是看到鞭刑、电子脚镣、化学去势等等,本鲁就不禁一缩
: 在母猪满地跑法匠多如狗的鬼岛
: 各位30cm想一不小心就被鞭刑电子脚镣化学去势吗?
: 在这个议题上,我要好好想想该不该站在犯权团体那边了
: 女孩儿们,母猪不止是男人的敌人。
作者: goshfju (Cola)   2017-03-04 09:19:00
现行犯或是有影片为证的可以直接判死啊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3-04 09:24:00
1万元罚锾. 别把立法人当白痴, 可是深谋远虑的很.
作者: BF109Pilot (德軍王牌飛行員)   2017-03-04 09:24:00
也不用判死啊 至少关着 总比现在放出来趴趴走来的好
作者: much1026 (靖哥哥找蓉儿)   2017-03-04 09:27:00
把污告罪也改成唯一死刑或许可行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3-04 09:30:00
写特征, 是模糊的. 但是如果用选人的方式, 很准.人不会对器官等细节很关心,但是对于整张脸的辨识能力很高印象中discovery有介绍过.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3-04 09:40:00
在台湾连诬告罪也是冤错假案冤死了很多人,壹周刊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25086/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3-04 09:47:00
多位目击证人,你既然提到一个班级,算30人好了,指认犯人
作者: dnzteeqrq (大只猫)   2017-03-04 09:48:00
高是有多高,数据咧 ?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3-04 09:48:00
我想达到一定比例, 应该没人认为这位不是犯人.一位目击的确有可能误认, 但是多人目击, 这就是证据了.
作者: hdw   2017-03-04 09:55:00
要判重刑当然是要有直接证据阿!!本来就无罪推论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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