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see (os)》之铭言:
: 最重要的是法条规定 ! ! !
: 大家酸归酸
: 条文就是订明在那边 就是必须玩加加减减
: 地院法官就算不管考绩判死刑
: 到高院那边
: 一堆老人 也几乎会发回或是改判无期
: 死刑必须是 【求其生而不可得】
: 所以很容易找到缝隙
: 也就是大家在酸的教化可能
: 所以支持死刑的 就应该把这些条文运作堵死起来
: 让敢判死刑的法官也好运作
其实我个人认为
废死也不是真的不行搞
问题是
既然要说"有教化之可能"当作不判死刑的理由
那么
我想知道所谓"教化"在哪里?
教化到什么程度才算是这个社会已经尽力了?
还是永远没有尽力的一天?
那么这个"教化"还有意义吗?
我强烈建议
法官写出"有教化之可能"后
应该要写该犯应接受什么样的教化
如果法官无专业可以判断(事实上光看法律系的专业内容我也不信他们有此专业)
麻烦就放手给有专业能力的人判断
如心理咨商师、精神科医师、犯罪心理学专家
如果这些专家觉得该犯实在是没救了
那法官毫无负担的可以判死
责任不用法官去承担
如果这些专家觉得还有救
麻烦他们就必须要同时写定"教化教案"或者是"建议治疗方式"
真正的针对每个不同的犯人特性
提供个人化的教化或者治疗
如果进行治疗之后,发现无效
那就重回专家审议(必须换人)
重新进行专业鉴定
否则
我们现在的法官只负责说有教化之可能
但不提供教化的方案
也不去检视教化的成效
就废死的角度来看
这样不负责任的非死
真的能阻止下一个悲剧的发生?
真的能将一时迷途的犯人导回正途?
我必须要说根本就不可能
且到目前为止从来没有人质疑法官有什么狗屁专业
可以去论断一个犯人到底有没有"受教化之可能"
根本就不科学
(如果你觉得法官有此专业,麻烦请法官提出"教化教案"或者是"建议治疗方式")
对了
不要跟我谈成本
因为我不是废死
我个人比较支持一枪挂了他们这群人渣
我只是在质疑废死人总爱说教化如何如何强大
到底有多少人真正在推动实质有用的教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