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303000394-260106
饭店有毒趴不通报 罚撤照
2017年03月03日 01:09 林思慧/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昨质疑,W饭店发生毒趴案,法务部竟没有作为?法务部长邱太三昨表
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已作修正,特定营业场所负有通报义务,如果违反规定,最重
可被撤销营业执照。
叶宜津表示,在W饭店毒趴案中,涉案人无限量提供毒品,但涉案人却只承认吸食,仅能
用《药事法》起诉,事实上,吸食者也会是贩卖者,希望法务部痛切检讨。
邱太三说,法务部将建立反毒数据库,只要抓到吸食者,就会透过通联记录循线侦办,逐
渐建置网络,抓到小药头的机率会越来越高。此外,新兴毒品因为不像一级、二级毒品要
种植罂粟花提炼成鸦片、海洛因,而是在实验室合成,所以先需要卫福部认定归类为一、
二、三或四级毒品,才能适用《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叶宜津随后话锋一转指出,难道W
饭店没有责任吗?
邱太三表示,在营业伦理和道德上W饭店确实有责任,根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31条
之1规定,针对特定营业场所有4项义务,入口处设置明显标示、备置从业人员的名册、指
定出入口管理人员、具有通报义务,如果违反规定,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甚至可以撤
销营业执照。
邱太三说,《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修法已三读通过,特定营业场所的范围需跟经济部、交
通部、各县市政府确认,“观光饭店、八大行业、pub、夜店都跑不了”。
新制何时上路?邱太三说,法律通过后,要有施行细则,施行细则等行政院会通过后要送
立法院备查,“相信今年底之前一定可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