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深夜出勤单亲爸自撞身亡 保全公司竟这样回应…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3-02 21:39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中彰快速道路(台74线)北屯路段昨深夜传出有一名林姓男子在
开车上班途中,疑因身体不适不幸自撞桥墩,经送医抢救后宣告不治,有媒体就林男的工
时及投保情形询问其任职的保全公司,结果得到的回应却是“一个这么小的事情,你们搞
得这么复杂”、“工作怎么会超时,晚上上班时间还可以睡觉”。
保全公司:林男白天在做传销
警方调查指出,62岁的林男是在工厂担任保全,与妻子离异多年的他独自抚养2名已30多
岁、却分别患有智能障碍与不识字的女儿,他在出门前曾向女儿表示“胸口很闷”,但为
了生计还是开车外出上班。林男是在昨深夜要前往工厂上班,在行经北屯二匝道时,突然
撞上匝道桥墩。
据《苹果》报导,针对媒体询问死者的工时及投保情形时,保全公司的吴姓总经理竟称“
他本身八个小时在工厂上班而己,怎么会超时,晚上时间还可以睡觉,正常休假都有啦”
,至于劳健保的部分,吴姓总经理则说“都有啦,团保都有啦”。之后吴姓总经理甚至一
度不耐烦的表示“一个这么小的事情,你们搞得这么复杂”,让现场记者傻眼,不过当现
场记者反问时,他则提到,“为什么你不到他传销公司去一下,他白天在做传销啊”、等
了解事故的状况之后,“再向你们报告,你们就不要来吵了嘛!”
报导指出,有死者友人今质疑公司并未帮林男投保,台中市劳工局对此指出,死者所属的
保全公司并未帮林男申请保全人员特别工时(每月上班含加班最多288小时),而是用一
般行政人员的工时去计算(每周最多40小时,每月最多加班46小时),但除非劳工有异议
,不然并不违法。
不过劳工局也指出,因保全工时特殊,依劳基法规定享有“每月最高工时可达240小时,
加班最多可达48小时”保障,因此明将派员前往调阅出勤记录,由于公司是用一般劳工雇
用林男,若林男的出勤超出一般劳工的规定就算违法。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91566
5.备注:
生死有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