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不正确;既然是针对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那又何必需要奖励?
应该针对公共安全,强制都更才对;根本不需要奖励
很多老公寓可能只有小巷道,那就应该将这些老公寓的土地整合起来,变成一块地土地
并且盖成高楼,户数根本来的一样,但是却多出庭院空间
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停车空间;环境因此变得很好
至于原本的街道是公有土地;当然不可以送给他们
而是将街道的土地面积移到社区外面,看是要拓宽马路,还是增加人行道
或是种树都可以;这样一来外面的环境也变好了,对社会整体都是好的
但是还是要强调一次,既然是有都市危险的老旧建筑物
那就应该强迫重建,不需要鼓励
这才是法律存在的意义,假如也经造成民众危险了,还要在最后跟政府索讨奖励利益
那这个社会要怎么永续经营呢?
※ 引述《Joey818 (时代趋向和平 也不再振奋)》之铭言:
: [新闻] 等不及整体都市计画 内政部力推老屋“加速”重建
: yahoo
: https://goo.gl/2tKhxr
: DPP决定全面官商勾结 一起炒地皮了
: 起来吧~~~ 不愿作奴隶的白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