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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性交易8次 没受委任“我自作自受”
曾任高雄、屏东地检署检察官的知名律师邵勇维,被卓姓女子指控,要求陪睡抵律师费,
还曾传讯给卓女“顺便晚上陪我睡觉吗?”事后两人闹翻,邵男向妻子自白,与卓女性交
易八次,卓女因触犯妨害家庭罪,一审被判刑一年,现正上诉中。卓女则扬言要控告邵男
涉嫌妨害名誉。
邵勇维(四十岁)本在高屏两地担任检察官,四年前放弃司法官高薪,转任佛教团体“正
德慈善基金会”总执行长,免费接受民众法律咨询,博得公益律师美誉,后辞去佛堂职务
,专心律师事务所业务。
想体验“叫小姐”
根据卓女向媒体爆料,二○一四年底她与范姓男友因经营应召站遭法办,她为了让遭收押
的男友交保,找上邵勇维,双方在二○一五年二月十九日在台中碰面签约,邵开价索八万
元律师费,她身上只有二万元,希望能分期付款。
卓女指出,没想到,邵男得知她经营应召站之后,有意无意透露对“叫小姐”十分感兴趣
,称若两人交往,就可以便宜打官司,还说“当检察官的时候不能叫小姐,所以对这很好
奇,想知道小姐如何服务客人。”
“串通朋友诈财”
卓女表示,两人交往后在台北、桃园、台中、高雄等地的旅馆共发生八次性关系,邵还传
讯息给她称“妳要我帮你写答辩状,顺便晚上陪我睡觉吗?”
邵勇维则反驳,他没有受卓女委任打官司,他当初是在法律咨询案时认识卓女,禁不住卓
女邀约才与她性交易八次,他前后付给卓女二万三千元,后来他想结束关系,但卓女不肯
,还串通朋友以假自杀照片向他诈财,又威胁要对媒体爆料,他都不理会,卓女就先告他
妨害名誉,另向各地律师公会及检方检举他违反律师伦理规范,他只好向太太坦承出轨。
结果去年底,高雄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将卓女判刑一年,至于卓女控告邵男妨害名誉部分
,先前已被检方处分不起诉。
女气诈:被设计
邵勇维昨表示,“我是自作自受,我太太的伤害才是最大的。这个事情只要我太太原谅我
,我就很欣慰了。”对邵男说法,卓女昨气愤地直呼,她才是被设计的被害人,她从来没
有跟邵勇维要过任何一毛钱,邵所有指控都是不实的,将再次控告邵男涉嫌妨害她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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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执一词,看法官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