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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女网友控酒醉被性侵 却4年后才提告
2017-03-01 17:56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40多岁的陈姓男子,遭控对酒醉的已婚女网友性侵,女网友对
友人说,因被性侵才跟陈男交往,女网友控诉101年6月遭强暴,但却迟至与陈男发生金钱
纠纷、105年6月才提告,不符常情,新北地检署认定罪嫌不足,今将陈男不起诉。
陈姓男子遭控对酒醉的已婚女网友性侵,但因女网友案发4年后才提告,新北地检署认定
罪嫌不足,将陈男不起诉。图为新北地检署大楼。(记者陈慰慈摄)
女网友指控,101年5月透过交友软件“爱情公寓”认识陈男,对方虽知她已婚,但仍频献
殷勤,101年6月,她与同事到KTV唱歌,陈男送她过去,并说散场时可联络他,因此欢唱
结束后,她便叫陈男载她回家,没想到陈男竟在车上对酒醉的她性侵。
女网友说,事后陈男打电话向她道歉,因当时她与老公关系紧绷,陈男又频频对她示好,
所以101年6月下旬后,她开始与陈男交往。女网友并出示去年2月她传送“我朋友请他安
全送我回家,结果他把我载那里”、“他强暴我”等讯息给陈男前妻做为呈堂证供,指控
陈男涉乘机性交罪。
但检方调查发现,去年2月两人有金钱纠纷后,陈男对女网友提告妨害自由,对方始提告
陈男对她性侵,又女网友迟了4年才提告,不合情理,加上仅有女网友单一指述,检方因
此认定罪嫌不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