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骑楼停机车 竟因车头朝外吃22张罚单
高雄一户李姓人家去年3月在自家骑楼停放3辆机车,遭邻居拍照检举未依规定车头朝内停
放,短短两周内竟遭警方连开22张罚单,其中1辆还曾1天被开2张罚单,总计罚款高达1万
3000多元。李家行政诉讼抗罚,质疑民众检举照片可造假、1天2张罚单违反一事不二罚等
,但桥头地院认定警方依法开罚,今判李家败诉。
李姓女子等3人提告主张,去年3月3日至17日他们停放在自家门前骑楼的3部机车被连续拍
照举发违规停车,警方随即开立22件举发违规通知单,但依据检举人拍摄的检举照片,其
上虽标示拍摄时间,但现在相机时间都可自行调整,质疑照片日期可能造假,且检举照片
有多张角度及停放位置相同,根本无法确认是否为同一天所拍摄。
李女等人认为,照片上机车停放位置均未变动,应属同一停放行为,则举发机关连续开了
22张违规通知单,甚至有同一天开立2件的情形,显然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还说,他们
确实不知高雄市政府订有“高雄市政府整理机车慢车停放秩序实施要点”,亦不知有规定
机车停放方式,且高市所有骑楼机车停放方式亦未统一,警方未劝导就直接连续开立22张
罚单,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原则与行政自我拘束原则等,希望法院判决撤销罚单。
高雄市交通局则指出,依据《高雄市政府整理机车慢车停放秩序实施要点》第2点及《道
路交管理处罚条例》第85条之1第2项规定,“人行道未经本府交通局划设停车格位者,得
停放于骑楼地,停放时应车头向内,后轮应与骑楼地外缘标齐;骑楼地外缘设置水沟者,
后轮应与水沟内缘标齐。”而李女等人却将车头向外,且未与骑楼地外缘标齐,因此属违
规停车,只要超过2小时就可连续举发。
桥头地院指李女等人并未提出检举照片造假事证,且勘验检举照片也查无明显错误情形,
认定举发机关认定李女等人违规并无违误,今判李女等3人抗罚败诉。可上诉。(王吟芳
/高雄报导)
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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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还敢申诉
一天被开2件刚好而已
检举人没有2小时就给你拍照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