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司改第一步 公开判决书

楼主: rahim03 (随风而去)   2017-03-01 12:23:36
※ 引述《superoho ()》之铭言:
: 黄荣文/彰化师大退休教授
: 律师张静在媒体撰文,批评有5至10%的司法人员接受贿赂,捅了司法界一刀,引来司法院
: 及法务部一搭一唱大力抨击,驳斥张静为了推动陪审制而诋毁法官清廉,并要张静拿出证
: 据,否则提告。
: 张静随即和法律评论家黄越宏召开记者会,公开若干涉及司法关说的检察官、法官和政治
: 人物,并“对所言绝对负责”。记者会之后,被指名涉案的一干“嫌犯”却皆三缄其口,
: 形同默认。
: 司法院及法务部这下被重重的打了脸,掉入万劫不复境界;有超过80%的台湾人不相信司
: 法,其来有自。
: 司法改革声浪中,如何重振人民对司法的信任?
: 笔者建议不妨先将各级法院已审理的判决书全部整理归纳,并加以电子化,建置公布于司
: 法院网站,一则让所有人民均可公开查阅(当然,相关隐私必须顾及),也让现有恐龙法
: 官无所遁形,更可警惕所有法官:未来的司法判决务必更加公平公正,因为身为主人的全
: 民正在审视着你。
: 这固然是一项庞杂且艰钜的任务,但只要司改筹备委员会能将之定案,国是会议加以议决
: 之后,即可责成各级法院书记官等整理历史判决分门别类制成电子档。
: 同时广征30岁以上拥有博士学位、40岁以上拥有硕士学位、50岁以上拥有大专(含大学、
: 专科)学位、60岁以上拥有高中学位以上的有志之士,以志工身分或是专职(专案人员)
: 进行整理审阅。
: 这些人不必然完全熟谙法律,但借由他们因年龄层所处的台湾环境而各自拥有的学历、经
: 历以及阅历,在充分的分组(《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等等案件性质各自不
: 同)讨论与沟通后,可将这些判例整理建构成数据库并上网公开,供民众审阅并作为法官
: 未来审判参考使用:
: 若为明显不合理(过重或过轻)者挑出归类为“不良判例”,警惕法官避免判决时重蹈覆
: 辙;其余判例则可作为判决量刑时的参考依据。
: 未来陪审制如能决议通过并实施,借由审阅整理与讨论判例的经验,正可培育这些参与审
: 阅的人士成为第一批陪审团的储备人员,否则陪审人员从无到有、从毫无相关经验到初具
: 法律常识及判决经验,将成为陪审制实施时的最大难题。
: 更有甚者,司改会应同时决议,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件,其各级检察官的起诉书亦应比照办
: 理公开上网。如此一来,改革才能成功,台湾司法公开透明并具有公信力,也将不再只是
: 天方夜谭。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301/1065911/司改第
: 一步公开判决书
: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3-01 12:26:00
人名用圈圈代替是因为个资法一般除了未成年犯罪及性侵害案件没有公开外,其他都有
作者: steelheart3 (钢铁心)   2017-03-01 12:34:00
连名字都该公开才对 要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作者: molle   2017-03-01 12:36:00
不公开姓名的当事人一般例如性侵被害人 不是被告
作者: johnny155220 (肥雪)   2017-03-01 12:37:00
公布被害人是想怎样= = ?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3-01 12:48:00
法律没分被不被害 只有原告被告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3-01 12:49:00
法学资料检索系统是民国89年以后的判决书完整收录但是说真的,去Google“判决书 查询”第一个出来的结果就是司法院的查询系统,就算退休教授不懂,现在线上的记者难道不会求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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