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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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男不爽儿不奉养 讨回8千万店面判准
2017-03-01
律师孙子 帮老爸对抗祖父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有10亿身价、高龄93岁的陈姓富商,将市价8千万元的台北市
店面,过户给近7旬的独子,条件是每月给他5万元生活费,今年1月初,儿子不满店面是
他的,10年来租金却是老爸在收,竟赶走承租者,想自己收租,且5万元也从没给过,陈
翁愤而提告撤销赠与,尽管当律师的孙子也帮父亲打官司,法官仍判准撤销赠与。
陈翁说,69年向建设公司购入台北市中山区店面,6成权利范围登记在自己名下,4成登记
在独子名下。
97年陈翁订下附负担的赠与契约,约定分3年,将不动产分批全部登记给儿子,儿子则需
按月给付5万元给他,直到他逝世。
儿不爽爸收租还要月给5万
儿子并未给付这笔钱,陈翁原本看不上这点小钱,没想到今年1月初,他发现儿子不爽他
长年收租(指中山区店面),让自己这个所有权人“有名无实”,竟要承租者退租,盘算
自己另找人承租,日后租金就可以拿到手。
儿迳自换租约 惹恼老父亲
陈翁得知儿子恶行,咽不下这口气,催告儿子履行按月给他钱的约定,然儿子却说,他根
本没答应过要每月给父亲5万元,陈翁当下决定撤销赠与契约,再请求返还不动产。
法官调查,陈翁拿出一纸附负担赠与契约,表示父子约定:“赠与分3年,每年1/3给儿,
儿每年给父60万元(每月付5万元)”,可见父子确有成立附负担赠与契约。儿子声称,
父子并未成立附负担的赠与契约,父亲所提赠与字据只有父亲用印,并无他的签名、盖章
。
孙子的辩词 反成关键证词
陈翁原本主张,当时是借名登记给儿子,而他的孙子是律师,帮自己的父亲打官司对付祖
父,却在法庭上说出“双方当初合意的法律关系,是附负担的赠与,祖父所主张的借名登
记关系,纯属空言无据!”没想到这段话,反让法官确信,陈翁父子当初确有成立附负担
赠与契约。
93岁富翁 告赢70岁独子
法官认为,儿子虽称赠与字据是父亲单方书立,他没签名,然契约的成立,不以在书面签
名画押为要件,只要双方就契约内容达成合意,即已足够。
有律师感叹,奉劝老人家还是把钱握在手中较好,以免临老被孩子一脚踢开,痛失棺材本
,还得面对亲情的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