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损坏、隐匿228史料 将研拟立法处5年以下

楼主: Qoo2222 (Qoo2222)   2017-02-28 13:44:29
被调查者若规避、拒绝或妨碍调查,可罚锾3万元到30万元,且得连续处罚。若毁
弃、损坏或隐匿政府各级机关、政党、附随组织及228事件纪念基金会所存之政治档案,
或令不堪用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政治档案的定义是什么啊????
如果是各级机关的政治档案
应该能够找到明确的范围
但是政党 甚至是228事件纪念基金会的政治档案就超级模糊吧
一张照片或是党内活动文件 也算是政治档案吗???
另外针对特定组织 (e.g. 228事件基金会)立法合理吗???
之前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相关法律已经被骂死了
现在还要弄这种针对特定组织的法律吗???
还有所谓的"被调查者" 是指被谁调查???
如果是被司法机构调查
针对湮灭证据 不论是民法或刑法都有相关罚则
还是这边的调查不是指司法机构???
未来会有其他机构来"调查"
作者: flushwing (专业边缘人绯翼)   2017-02-28 13:46:00
政党不就只有kmt一个 是在共三小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7-02-28 13:46:00
完惹,另一波文字狱要开屎惹
作者: CGZB (ZB)   2017-02-28 13:47:00
你不令这法条 一堆档案库都要失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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