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renwu (第二零三航空魔导大队)》之铭言:
: ※ 引述《abram (科科)》之铭言:
: : 记者致电给遭点名的4人,电话都未接或是关机,黄越宏这惊天一爆等于杠上司法界,但
: : 记者会没拿出一刀毙命的关键证据,虽然可信度无法确认,但已经在司法圈投下震撼弹。
: : 台湾陪审团协会理事黄越宏:“我付起所有的言论责任,那希望司法院好好彻查。”(整
: : 理:实习编辑黄逸伦)
: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28780
: : 5.备注:
: : 合理的怀疑?
: 我简单看了一下 wiki 上面的资料。
: Link: https://goo.gl/7nHuyO
:
: 陪审团所认定的结果称为 英语:verdict,仅具事实认定之效果而非正式判决,法官会据
: 以参酌法律判断做出判决(英语:sentence)。如果陪审团所认定判决不合乎常理,或者
: 有违背法官所给的法律指示,法官得依一造之声请排除陪审团的结论而迳为判决(英美法
: 上称为JNOV),但此时法官必须于判决书中详细交代推翻陪审团认定的理由。
: 有些地方规定陪审团如判决被告无罪,控方或法官除非找到新的証据,否则不能推翻陪审
: 团的决定,也不能上诉。被判有罪的被告的刑罚通常由法官决定,而不是由陪审团决定。
: 想问一下,这个制度要怎么改善司法现况啊?
很简单啊
就是比方今天要审一个被控强奸女孩子的家伙
到时候双方在过滤陪审团的时候.......
1. 老处女.....删掉 因为显然对男女的相处有偏差,不具客观判断力。
2. 没牵过女人手的肥宅....删掉 同上,
3. 男的法学教授,留着。 因为能客观审视问题。
4. 女权主义运动者....删掉,因为是个精神病,明显不利于被告!
5. 陪酒小姐,留着。 因为能客观审视问题。
6. 花花公子,留着。 因为能客观审视问题。
到时候就可以看到有非常先进的法律裁判先例,其中更富有重要的
法律原则。
接着就看被害女子崩溃
二审时被害女老爸拿枪蹦掉被告辩护律师.......
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