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直播里面有看到警察说不要拍他,这样侵犯到他的肖像权的部分
法务部早在102年02月08日去函警政署解释(我不知道后来有没有修改),其中内容提到
:
民众为维护其本身权益,对于司法警察人员执行勤务之现场状况,予以录音、录影行为,
并不侵害司法警察之隐私权,自不得擅以未经司法警察同意为由,予以阻扰。惟实施录音
录影者,仍应斟酌现场状况,依比例原则权衡利益,避免对于司法警察人员之人格权(含
肖像权)有过度侵害情事(例如针对警察人员个人脸部为特写式拍照或录影者,因已逾维
护民众自身权益之必要性,该等行为即不宜为之)。
警察执行公权力还是有受到肖像权的保障,但前提是你要对他的脸部做特写
再来:民众至机关场所内陈情、检举或接受调查时,因处于非公开之场所,故认其非属公
开行为,则民众在该公营造物内,应服从公营造物之秩序权。是以,机关基于考量内部安
全及财产管理权之需求,得视具体个案情形,对民众之录影及录音等行为有同意、限制或
禁止之权限,民众自应遵守之。
所以如果在警察机关里面拍照,警察是有权利禁止你录音录影的
这些是我刚刚蒐集来的资料,如有错误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