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法很好吗? 为什么专法让人(在此不仅限同性恋者)不满?
理由很简单 专法就是不适用一般法 就是把人特殊化
而特殊化正是让人不满之处 就是法律认证"你不是一般人"啦 所以不适合用一般法
目前专法对象大致有 妇女、原住民、身心障碍者、老人、低收入户、新移民、同性恋
专法的好处是 有一定的宣示意义 让社会大众明白该法适用对象的权益
但实际上用 性别、种族、身体型态、收入、国籍背景 和 性向等来区分人
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可能可以沾沾自喜自己是正常人 问题是什么叫正常?
以板上最爱问的收入多少才不鲁? 很清楚的没有所谓正常的那条及格线
同样的 谁是原住民? 谁是新住民? 混血算不算? 混多少才是? 谁是老人? 体力如何?
谁是身心障碍者? 少了子宫算不算? 高度近视算不算? 重度忧郁算不算?
目前欧美的趋势是 不管你是男是女或无法确认性别
(目前医学定义只能区别全人类99.98%的男女 剩下无法确认的怎么办? 硬塞其中一个吧)
不管你祖先是谁 不管你从哪里来 不管你身体型态如何 不管你收入多少
不管你喜欢男生,女生或其他
最重要的只有一点 人生而平等
很多国家也曾有一卡车专法 但发现专法越多却未必越进步 所以现在渐渐不分了
因为每个人都希望被当作一般人 当你我都是一般人这个社会才是真正的进步了
(注 目前欧美建议的友善对象仅二 孕妇(请注意不是妇女)和身心障碍者)
※ 引述《xyu330 (UUUUUUUUU文)》之铭言:
: 虽然没有刻意去看专法。
: 但印象中专法有提到 除法律特别规定外相关规定准用民法
: 准用 在法律上 也就是等同
: 今天我们正常人在民法的权利 透过专法 让gay也能 同步享有
: 好像唯一不一样的是同志仅能20岁结婚
: 还有专法用词是称呼为家属
: 而非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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