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新闻主要是老板要推掉刑法296条这项罪名
第296条(使人为奴隶罪)
使人为奴隶或使人居于类似奴隶之不自由地位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违反劳基法等,罚钱就好了
这条可是要坐牢的
所以应该是律师教他这样说的
不过~~
如之前同样虐待外劳的
新竹的鸭肉许(卖鸭肉面的)
人家虐待外劳 (每天工作19小时)
最后就捐10万元给公益团体,就获得缓刑两年
(想想真划算,每天工作11小时的加班费与获利都可能不止10万
并且还不用被关,这10万花的很划算 )
所以我猜最后豆干店老板会出来道歉并且捐钱给公益团体就以获取缓刑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