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湾外劳 竟有蓄奴条款?

楼主: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7-02-27 18:50:36
UDN
台湾外劳 竟有蓄奴条款?
外籍移工离乡背井来台工作,可能因遇到恶老板,遭受不平等对待。台湾国际劳工协会指出,现行就业服务法规定,雇主只需一纸通报,不需提出证明,就能让移工变成逃跑外劳。要撤销逃跑注记,却难如登天,部分不肖雇主借此威胁移工乖乖听话,否则将其遣返。台湾国际劳工协会表示,这项规定宛如蓄奴条款。
2013年就服法56条修法后规定,受聘雇之外国人,有连续旷职三日失去联系,或聘雇关系终止之情事,雇主应于三日内,以书面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入出国管理机关及警察机关。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专员许惟栋说,修法前移工失踪三日,雇主才能通报,修法后雇主联络不到移工,就能立即以书面通报逃跑,行政机关不需经查证,也能拘捕移工。
许惟栋表示,一旦移工被注记为逃跑外劳,相关的人身自由、工作及居留等权利,立刻遭到剥夺,后续也可能面临罚款与遣返。要撤销逃跑注记,移工必须提出诸多证据,证明没有逃跑意图,相关程序旷日费时,经常一拖就是半年以上,若没有移工团体协助,要成功撤销不太可能,现行规定不符合比例原则。
外籍移工F(化名)去年10月打电话,向台湾国际劳工协会求助说,他明明在公司宿舍,警察竟说他逃跑,要逮补他。许惟栋说,移工F因为职灾,对雇主提出业务过失伤害告诉。首次开庭的隔天,雇主却向主管机关通报F逃跑,一经通报,警察立刻找上门,但职灾期间,F一直都住在公司宿舍,很明显,雇主是基于报复心态,恶意通报。
许惟栋说,外籍渔工J(化名),去年8月因仲介要强迫将他遣返,上门求助。协会依法通报、安置、举行协调会,完成劳资争议处理,原雇主与仲介承诺会撤销J的逃跑通报。事后主管机关仍要求J,必须提供未失联证明,原因是雇主没有撤销通报,讽刺的是,J当时正在安置中心等待转换雇主。
许惟栋表示,协会多次向劳动部反应,却得到这只是少数个案的冷回应。台湾劳工可以自由换工作,不会被冠上逃跑本劳,逃跑外劳意味的是移工不自由,是附属于雇主的商品。若不设法改变,就服法56条就像紧箍咒般,牢牢扼住全台60多万移工。
立委拟修法:雇主须举证
依据就服法规定,雇主不需举证,就能通报外籍移工逃跑,移工最终恐遭遣返,部分雇主以此威胁恐吓,甚至报复移工。民进党立委吴玉琴说,现行法让雇主与移工权利不对等,不符合比例原则,她将提案修法,未来雇主通报外劳逃跑,必须举证,行政单位也须从严查证。若雇主恶意通报,将处6万元至30万元罚锾。
吴玉琴表示,原先修法是为保障雇主的权利,根据过去案例,外籍移工失联,可能是因公受伤或遭到雇主不当对待,暂时前往其他地方避难。如果雇主没经过查证,随意通报失踪,警察单位不经过查证,就展开拘捕,移工权利会受到侵害。
吴玉琴说,她将提案修正就服法56条,包括严格证据法则,未来雇主通报移工失踪,要提出相关具体事证,行政单位也要落实严格查证,不能随意抓人。其次是行政救济原则,移工遭雇主通报失踪,若不是事实,可以申请解除,相关程序与举证应比现行规定宽松。
对于谎报外劳失踪的雇主,吴玉琴表示,修法将增订罚则,最高可罚30万元,希望对不肖雇主有警示作用。此外,她将要求劳动部,尽速拟定相关作业办法,真正落实外籍移工的权利保障。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09/2309810
备注:
用黑工好处
1. 仲介转介工作赚钱
2. 苛扣薪资,转为自身利益
3. 雇主省劳健保,就业安定基金
4. 雇主本身不具有聘请外劳资格
5. 省去外劳回国重新申请的手续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2-27 18:51:00
废物高雄连派个劳工局作秀都懒
作者: s72005ming (QQ)   2017-02-27 18:51:00
劳动部表示
作者: destiny5566 (命运ㄟ吉他)   2017-02-27 18:51:00
不爽不要做阿
作者: hipocritos (兔尾)   2017-02-27 18:52:00
废物高雄
作者: gfive3355   2017-02-27 18:52:00
最美的风景 赞赞赞
作者: paul0917 (保罗)   2017-02-27 18:52:00
赢这么多本钱够没差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2-27 18:52:00
只要外劳来台时上个几小时的就解决了
作者: Vladivostok (海参崴)   2017-02-27 18:53:00
这件事比228还扯,还"拟"修法而已喔?
作者: syterol (小贼)   2017-02-27 18:53:00
减少外劳吧,他们抢了台湾人工作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2-27 18:53:00
用逃逸外劳对雇主根本没保障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7-02-27 18:53:00
超爽的 比母猪告性侵还爽 可以合法诬告这么久了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2-27 18:53:00
恶性重大 一年后才爆. 这代表?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7-02-27 18:54:00
快笑中国没人权啊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7-02-27 18:54:00
要保障干嘛 惯老板要钱要命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2-27 18:55:00
难怪惯老板那么缺外劳
作者: UC93 (钢弹王子)   2017-02-27 18:56:00
他们请外劳本来就是要拿来当奴隶的 不是吗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7-02-27 18:58:00
还好吧 健保都有一堆医奴了 哪需要大惊小怪
作者: ssaprevo   2017-02-27 18:58:00
闽南人把血缘同根的东南亚人当肉便器兼劳动奴隶是常识吧
作者: ghgn   2017-02-27 18:58:00
台湾连本劳都压榨了 外劳有啥奇怪
作者: drigo   2017-02-27 19:04:00
不少民代或官员插股仲介公司或收贿, 难怪政府迟迟不敢处理蓄奴事情, 蓝绿一样啦外劳仲介潜在市场几百亿, 进愈多外劳赚愈多, 谁会去挡
作者: jk01   2017-02-27 19:06:00
表姐还不出场?
作者: drigo   2017-02-27 19:06:00
想解决这件事办法就是让外劳能组工会
作者: alingap (快残废了)   2017-02-27 19:17:00
标准答案:少数个案
作者: Kobelephants (黑曼象)   2017-02-27 19:18:00
最美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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