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7-02-27 18:40:44※ 引述《perceval (摸鱼中)》之铭言:
: 身为一个被社会歧视的单身肥宅,我实在不了解专法和民法有什么不好
问题就在于立特别法时,此法的价值与立法目的.
如果是以"隔离"的立法+次等权利下立法,就无法避免这是一种歧视性立法,
但若要积极达成平权下,做特别法的立法,那又和直接改民法无异,
因为民法做为基础,就是基本保障下是一致的,
我想这大概又会打到积极反同那一群不能打的点.
: 当专法派拿出德国当例子时,同运团体的说法是实行后有不少问题
: 不少德国学者认为应该直接修民法比较好,
: 问题是德国还是没有因此修民法啊
: 修专法未来再修民法或许是浪费立法资源
: 但是以目前的情势来说,修专法遭遇的阻力较小反而消耗较少的立法资源
: 同运份子说“每多一天都会有更多生命消逝,难道众多生命的代价还不够吗?”
: 问题是这一句话也可以反问回去,
: 为什么不走专法,可以早点通过让大家享受应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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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穿了问题就在这一句啊.
所谓的应有权利,要做的怎样的地步才叫做应有权利,
我想这个一旦浮上台面,又会变成另一个战场.
就算是脱了裤子放屁立特别法,它的背后依旧还是民法做基底,
那么"最理想"的特别法,那几乎就是和民法保障异性婚姻没有两样,
而这样的情况另一边的反同方会跳出来的机率有多高?
那么特别法就肯定会折衷,一折衷大概又换同方跳出来了.
没有人可以保证,
毕竟这种50:50两极化意见的议题,
便是怎么样的毛事都有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