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yato994 (タケル)》之铭言:
: 好,就算开放让你们结婚,相信社会损失绝对大于社会利益,群甲们不是很爱开放式关系?甘愿被婚姻绑住?
: 另外,如果开放同婚,相关法律是不是要一并适用?如刑法通奸罪,民法亲属篇的离婚时配偶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 法律非我本科,若哪里有理解错误,欢迎指正。
: 最后,群甲们送你们一个名句:
: 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
不是每个人都爱开放式关系呀
而且对不爱同性的人应该也没啥损失 除非本来就反同才会不知怎么教小孩
而且为什么要修民法 就是为了一并适用相关法律 只要增加两条也比较省成本
不用一条一条叠床架屋
尤美女委员的草案算是想得很周到的了
之前伴侣盟的要把父母改成双亲要修80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