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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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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主任检察官:保防工作法草案 不是人二复辟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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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6 22:15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即时报导
法务部今天(26日)发表新闻稿,强调保防工作法草案不是使“人二”复辟;台中高分检
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李庆义今晚强调“如果设保防人员进驻各机关、机构,可以有临检留置
人及扣押物品的权限,那不是人二复辟,又是什么?”
法务部发布新闻稿指出“保防工作草案不是使人二复辟”。
主任检察官李庆义今晚强调: “法务部及行政院发言人,对外界所疑虑的,如果没有明确
的说明,是很难让外界释疑的”。
法务部的新闻稿如下:
一、为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利益,各国对于防止泄密造成国家不利社会不安等多订有反情报
工作专法,一方面保障人权,也避免机关滥权。国内保防工作早已摒除过去“人二”、“
爪耙仔”作为,但当今执行保防工作之法源上只系保防工作执行要点的行政规则,法律位
阶过低,乃由负责全国保防工作会报秘书工作的法务部调查局研拟保防工作法制化草案报
部,并无上层指示调查局进行所谓“人二”复辟。
二、法务部调查局先前曾办理保防法制化论坛、委请学者专家赴各机关、民营事业单位及
军高检共办理23场次座谈并研提草案,再由法务部邀集各相关部会、机关等参与讨论,研
提“保防工作法”草案报院审查。并无由调查局全盘介入之情。
三、上开草案中有关行政机关之负责保防工作人员究采一条鞭式指派或由各机关指定单位
或专责人员为之,本就有待讨论;另对特定社会企业团体只拟议其自我建置专责保防人力
,并非由调查局指派人员介入,并非本草案首创。
四、法务部郑重指出,保防工作系为防制外谍所必须,与威权时代之人二所为之政治侦防
完全不同,为因应外国及境外敌对势力的谍报渗透攻势,确有检讨各层面保防工作之必要
。
法务部呼吁各界提出具体可行意见,使我国保防工作在民主法治之基础下,完善法制,维
护国家社会安全。
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李庆义说:如果设保防人员进驻各机关机构,可以有留置人及扣押
物品的权限,那不是人二复辟,又是什么。而且更甚以往。以前的人二,只能私下,向上
面打小报告,还怕人家知道。
现在的草案,竟然还可以公然留置人及扣押物品,几乎已到了毫无宪政及法纪的概念。法
务部的新闻稿,对是否要设保防人员进驻各机关,以及能否有留置人及扣押物品的权限,
都没有说明立场,如何能够释外界之疑。行政程序法有关行政调查的权限,也没有可以留
置人及扣押物品的规定。这已经不是行政调查,而是更甚于刑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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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李庆义强调,保防工作法草案那不是人二复辟,又是什么。记者白
锡铿/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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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开战囉,只不过真会开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