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不卖菸给未满18岁 苗县合格率仅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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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蔡政珉/苗栗报导〕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委托消基会调查,以了解各类菸品贩售
业者违规卖菸给未满十八岁青少年情形;调查报告指出,苗栗县于一百零五年调查没有贩
售菸品予未满十八岁青少年者,合格率仅有卅六点六%,较全国平均合格率五十四点一%
,低了不少。
苗栗县卫生局长张蕊仙强调,卫生局除了继续办理违规稽查与取缔,将加强宣导作业,对
贩卖菸品业者进行“拒售菸品停看听”签署,盼能降低未满十八岁者吸菸率。若民众发现
任何相关咨询或违规举报,可拨打菸害防制专线:0800-531-531。
超市、大卖场违规 占多数
根据卫生局统计数据,不合格业者中,连锁超市、大卖场占四十二点一%、传统商店占三
十六点九%,槟榔摊则占二十一%,相较于一百零四年的稽查情形,连锁超市或大卖场占
三十五%、传统商店三十五%及槟榔摊三十%,其中槟榔摊有显著降低,但是连锁超市或
大卖场比列明显提高。
张蕊仙表示,依据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供应菸品给未满十八岁者,违者
依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条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另外,除了业者贩卖外,包括同
侪之间互相分享、给予以及长辈提供或贩卖,一样触犯菸害防制法,同样可以依法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