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2017/02/25 20:41
最新更新:2017/02/25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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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大生2016年透过校方安排到台中1家烘焙坊实习, 女大生控诉每天超时工作,体力
不堪负荷请辞,但业者 却向两人求偿新台币59万元,台中市议员张耀中(中) 21日召开
记者会,要求市府劳工局严惩业者。(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25日电)台中市七期一家烘焙坊与实习学生的劳资争议案,台中
市劳工局今晚指出,由于业者违法事实明确,且无改善之意,决定重罚新台币100万元。
劳工局指出,这家烘焙坊最近所涉及的实习生劳资纠纷案,经劳工局106年1月6日受理后
派员稽查,确认业者有使劳工延长工时超过1个月46小时,并让劳工连续工作超过13天等
情形,违反劳动基准法第32条及第36条规定。
劳工局表示,另于106年2月24日再度稽查业者提供的全部资料,发现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2
条(溢扣工资)、第24条(未给付加班费)、第39条(未给付国定假日加倍工资)规定。
此外,加上其他相关劳资争议案件,劳工局说,从101年起至今共计6件调解案,其中102
年2案,101、103、105及106年各1案,内容主要为工资未全额给付及劳健保、劳退未足额
投保等争议。
业者102年因未给付延长工时工资,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4条规定,也遭到劳工局裁罚。
劳工局认为,综合该烘焙坊5年来对劳工未善尽照顾,以及有多次违法纪录,加上业者到
目前为止并无改善之意,受害劳工多达4人,劳工局决定本次实习生申诉案将依法重罚业
者100万元,希望督促业者检讨改善劳动条件,善待员工。
至于有网友在PTT爆料指“劳工局协调专员”去年在劳资争议协调时,劝说申诉人当作“
买个经验”,不要继续向上协调。劳工局表示,并无所谓“劳工局协调专员”,而是由中
部某私立大学苏姓助理教授担任独任调解人,劳工局人员仅从旁协助会议进行,市府将尽
速联络苏姓助理教授厘清是否有网友所称之情事。1060225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2255014-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