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性平等的现在,我们对于女性在工作上的劣势提供了各项补助,
像生理假、产假、育婴假,甚至在一些需要体力的工作上,
即便女性表现平均可能低于男性,我们依然给她们和男性一样的薪水。
既然国家社会对女性天生在生存能力上的劣势有义务给予补助,
那么对于男性的繁殖劣势是否也应该给予补助。
理由如下:
1.生存与繁殖是所有物种的必要行为,若无法长生不死,则必须产下后代。
2.人类男性在繁殖上有绝对劣势;男女都可以自由的和任何异性交配,
但是只有女性可以保证产下的一定是自己的后代。
3.经过实验发现,"女对陌生男性提出性交被接受的比率"
远比 "男对陌生女性提出性交被接受的比率" 要来得高。
基于男女平等,政府应该强制所有新生儿验DNA,而且完全补贴费用。
再者,对于尚未留下后代的单身甚至已婚男性,应该要发给一笔繁殖津贴,
用以弥补男性较女性低的 求偶(求交配)成功率,和天生处于繁殖劣势的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