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上报:同性伴侣法草案

楼主: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2-24 01:25:56
※ 引述《bzen9848 (igst2979)》之铭言:
: https://goo.gl/NYuHY2
: FB内容:
: 【独家】法务部“专法”版本曝光!
: 同性婚姻修法引发民法、专法两派辩论,法务部最新委托的研究报告出炉,报告中建议,
: 为了避免社会冲突过激,应先以“专法”渐进式立法提出《同性伴侣法草案》,提供实质
: 保障,“不失为逐步达到社会共识之方式”。
: https://goo.gl/nprtYS
伴侣盟的 许秀雯律师 回应了
https://www.facebook.com/MeVictoriaHSU/posts/1299267953485212
法务部委托研究的专法草案(同性伴侣法)出炉了,
其实我觉得这恰恰好是一个鲜明具体的例证,证明所谓专法确实会挂一漏万,
自本草案观之,同性伴侣只被允许拥有少数相当于配偶的权利,
但在更多草案以外未提及的领域例如租税、诉讼法、劳动及社会福利,
还有外籍同性伴侣的居留、归化等数百项权利上头,
同性伴侣将因为不具备完全等同于“配偶”身份,显然需要一一修法,
这样的结果,证明专法的修法成本只会比现行民法版本更高,
若不一一修法则这几百项权利领域中,同性伴侣显将继续被排除,
而完全无平等可言(可说完全背反于草案第一条宣称的“实质平等”)。
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有一个具体的专法版本来对照与辩论是好的,
大家讨论问题可以聚焦,什么是歧视,什么才是平等,也才可以真正地被检验。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7-02-24 01:28:00
目前有一堆法条上面写的是配偶 想用专法配合修改的根本..也只有不会算数的萌萌跟恐恐吧
作者: skyviviema (天泽)   2017-02-24 01:30:00
我只觉得未来的台湾人真衰 为了现在部分保守派自己"感觉上"的问题 还要多耗一些成本去逐步修法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7-02-24 01:31:00
绿营只是想随便敷衍一下双方~不然捞钱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skyviviema (天泽)   2017-02-24 01:31:00
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把自己"感觉不对"所延伸出的成本转嫁给未来的台湾人 自己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32:00
专法加一条“相关法律配偶之规定,准用之。”就不用一条一条修惹
楼主: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2-24 01:35:00
回楼上m大,暂时想到是,那非法律的比如公司请婚假规定呢?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38:00
婚假不是法律,是行政命令“劳工请假规则”行政机关自己就可改惹,立院存查就好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7-02-24 01:40:00
然后就变成没事多一条还不如直接改民法的盲肠法了
楼主: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2-24 01:40:00
那假若有私人公司不想改,不愿让同性伴侣请婚假怎么办?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43:00
那就订罚则啊,你规定在民法里面不也一样难道私人公司看到规定在民法就会跪吗
楼主: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2-24 01:46:00
修民法同性伴侣是配偶,依请假规定,配偶就可以请婚假啊
作者: lawrance (梦想与理想)   2017-02-24 01:47:00
万事起头难,要修就修啊。怕啥小
楼主: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2-24 01:48:00
我不懂法,那专法罚则怎写? 相关民间配偶之规定若不准用之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48:00
就说行政机关修改“劳工请假规则”就好惹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50:00
第二条劳工结婚者给予婚假八日,工资照给改成“劳工结婚或缔结伴侣者”
楼主: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2-24 01:51:00
所以劳工请假规则无法用那句相关法律配偶之规定准用之吗?还是要修改吗?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52:00
因为这是行政命令啊,不是相关法律你查“劳工请假规则”就有啦
楼主: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2-24 01:55:00
那这样比较起来,修民法和这专法,哪个修法成本较高?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1:58:00
不知道耶,这成本不知如何计算
作者: wcl4 (wcl4)   2017-02-24 01:58:00
楼上说修就修讲的那么豪迈,对拉只为了白痴社会观感搞的成本更多
作者: wcl4 (wcl4)   2017-02-24 01:59:00
万一就是有公司不愿配合,你说会不会闹官司?这难道不也是成本?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2-24 02:00:00
说专法成本高是因为一口咬定“任何权利”都准用婚姻,反之赞同专法的人则是怀疑这一点
作者: wcl4 (wcl4)   2017-02-24 02:00:00
专法派的自己后来也在硬凹,这就是当初说的专法造成的挂一漏万阿厂厂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2-24 02:01:00
他们不怕漏阿,他们怕多给漏了再补,这就是他们的说法也不荒谬阿
作者: wcl4 (wcl4)   2017-02-24 02:02:00
那这就是假平等真歧视的专法阿~~~~dpp骗票无误,原来争取平权是来自施舍
楼主: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2-24 02:03:00
记得德国专法,最初也是给很少,然后打官司一个个把权益讨回来
作者: wcl4 (wcl4)   2017-02-24 02:03:00
打官司就一堆成本了,那些人不知脑袋装什么
楼主: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2-24 02:04:00
十几年打官司下来,德国同性伴侣跟异性夫妻权益几乎一样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2-24 02:04:00
对啊,社会可能真的仍保有歧视的成分,但是你扣一顶帽子也没用阿民主社会就是这样,dpp也只是平衡,你不满意你可以投kmt阿
楼主: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2-24 02:06:00
照这样发展下去,我应该会改投时力或绿社盟吧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7-02-24 02:06:00
如果你投时力的话老实说那不是也很好吗?台湾终于不比烂比谁可以更好,用时力换 kmt我想dpp也很乐意吧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24 02:12:00
投绿社吧,但听说绿党和社民党要分家了,所以投社民党吧
作者: casman (卡)   2017-02-24 02:16:00
时力跟绿党都是未来考虑
作者: kxt251244 (狼大)   2017-02-24 02:44:00
dpp如果推专法,2018别选了,一堆县市长先下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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