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以上各位大大论述
也已经相当清楚了
就我的看法试着论述
一共有两个保险
分别是 乘客险(富邦) 及 旅责险(旺旺友联)
这两个保险是属于产险 也就是蝶恋花公司跟友力公司各买的产险
而且哥哥不是民法194条的主体之一
加上父母跟妹是推定同时死亡
所以变成没有人可以请求赔偿
因此保险公司 不能赔偿给哥哥
有两个解套方案 以第二条为佳
1.找到证明 父母比较晚死亡 只要晚一秒 哥哥就可以代父母去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私以为是不是可以推断出 坐前面的位置 理论上应该比较早死?
也许妹妹坐前面? 父母坐后面? 这是我臆测之词...
2.保险公司依法无法赔偿
但蝶恋花公司 友力公司 还是要负责赔偿责任
所以哥哥 可以替妹妹向这两家公司提出诉讼 请求赔偿
这就变成这两家公司 要拿出自己的私房钱出来解决了
这是比较可能的解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