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避免“奶嘴法官” 陈瑞仁:考上先当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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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22/106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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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02月22日
司改国是会议第二组分组会议,今上午在廉政署展开,主题是讨论“权责相符、高效率的
司法”,其中今将先处理“法官、检察官的多元进用、监督与淘汰”的问题,该组委员、
北检检察官林达与会前指出,目前司法官绝大多数是透过司法官考试筛选,资质上已有一
定水准,但工作上的监督、管考机制并不完善,例如只着重未结、逾期案件数量,恐会让
办案人员只顾数量、不顾质量,有失公允。
林达指出,目前法院判决的无罪率为3%,与欧美国家相比已很低,但某些贪污、环保等特
殊案件,因为犯罪型态和法律见解的不同,无罪比率偏高,但也不应就指检方起诉不力,
《刑事诉讼法》有规定,法官若认为检方证据不足,审查后也可裁定检方补正或驳回起诉
,但实务上此做法并未普遍落实。
另外,林达提及,现行司法官的监督机制和评比项目,着重未结案件数量以及逾期案件数
量等表面上的成绩,实际上若司法官为了让数字好看,大可随意乱结案,但实际上案件品
质低落,现行制度并无法揪出劣质司法官。
而该组委员、法务部参事陈瑞仁则认为,他倾向让司法官受训后,全数投入检察官工作,
因检察官办案一来能够磨练对繁琐事实的整理,二来年轻热情的检察官能够奋力去冲刺,
办案磨练3至5年成长后,再去担任法官工作,避免外界批评的“奶嘴法官”问题,但若要
推动此方式,一定要保障留任的检察官的待遇,不能被矮化当成“新兵训练中心”。
另外,陈瑞仁也指出,目前对于不适任或有问题的司法官,是由司改会等团体提案,再由
法官评鉴委员会和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调查是否有必要惩处,但提案案件并不多,且评鉴委
员会只有书面审查,并无约谈相关人说明的机制,资讯并不充分;但若像美国交由民众提
案,那案件量也可能暴增。因此,陈瑞仁认为,可以改成由评鉴委员提案,但提案委员须
回避投票,避免滥用职权。(吴珮如/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