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课本读到[汉摩拉比法典],主张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超有存在感。
人类社会演变到现在,愈来愈文明化,愈来愈重视人权。
已开发国家如挪威,已实质废死不说,监狱还搞得像私人招待所。有沙发,有电视,有
冷气。
愈是高度文明化的国家,法律制度就愈是没有存在感。
老子主张[无为而治],翻译成白话的意思就是:最好的管理就是不需要管理。
如果每个国民都是高度自律的个体,那么司法机关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台湾的法官常常重罪轻判,大奸大恶之人往往关没几年就假释出狱了。
台湾的司法是不是发展到最后,变得完全没有存在感了?犯下再大的罪,都只要在律师的
指导之下,悔过书写一写交出去就可以获判缓刑了呢?
作者:
mattaus (向前转动的巨轮)
2017-02-21 13:20:00篮球愈强的国家,篮球规则就愈没有存在感觉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2-21 12:59:00你的意思是 法律不能满足人需求 而不是法律没有存在感不过到最后人类社会应该会无视法律存在吧 街头事街头解决善用文明手段的就会用文明手段达到目的 少人走法律途径了反正法官跟公道伯差不多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7-02-21 12:55:00
挪威的法律真的没什么存在感,杀了七十几个还可爽爽过死了那么多善良老百姓,保住了杀人魔的性命只为了假掰的废死理想,令人赞叹
台湾是有关系就没关系,没关系就有关系,你看土豪哥,魏应充
作者:
hdjj (hdjj)
2017-02-21 12:53:00或许该说,当社会愈文明,愈需要有明确的定义区分彼此的界限
作者:
hdjj (hdjj)
2017-02-21 12:51:00就算全世界都是好人,世界也不会和平的.
作者: j888jason888 (飞翔) 2017-02-21 12:51:00
不是社会愈文明,人犯罪的可能就越低,法律就越不会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å†æ”¹ID)
2017-02-21 12:51:00法律是最终约束啊 一般来说的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