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inatwo (无)
2017-02-20 13:27:44看到消费者转卖蛋糕就生气惹~
怒请两个律师提告求偿六十万!
有没有法律是有钱人在玩的八卦?
【裁判字号】 105,智,6
【裁判日期】 1051226
【裁判案由】 损害赔偿
【裁判全文】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决 105年度智字第6号
原 告 拓德威烘培坊
法定代理人 梁懿麒
诉讼代理人 叶庆人律师
詹以勤律师
被 告 许美雅
上列当事人间请求损害赔偿事件,本院于民国105 年11月28日言
词辩论终结,判决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诉及假执行之声请均驳回。
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